今夜明天多云有阵雨,气温19℃~30℃,雨水天气,地面湿滑,出门请注意安全。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

工 作 规 范

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三个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百姓利益。

理论联系实际,思想与时俱进。纪律严格严明,作风扎实过硬。

团结紧张有序,和谐合作务实。自尊自爱互助,优质高效创新。

文明守礼办公,热情坦诚待人。公正无私做事,勤政廉政为民。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制度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对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规定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工作的办法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办法
  漾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制度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工作目标责任制

 

 

 

漾濞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

 

主 任: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和党组工作,负责联系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

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分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分管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

 

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分管农业环保工作委员会。

 

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分管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分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备注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

 

主任

赵建堂

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常务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分管基础文秘、宣传工作。

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分管后勤工作。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综合办事机构,做好人代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相关服务工作外,承担着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综合协调各方、联系上下内外、调查研究、信息提供、信访接待、后勤服务及办文、办会、办事重要职能。负责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机关的文书处理和常委会文件、材料的草拟、审核工作;负责联系上下内外,办理代表和委员视察工作的有关事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人大机关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统筹和协调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的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3、加强与常委会领导及各工委负责人之间的联系,协调机关各方面的工作,保持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的协调联系;

4、负责对人大常委会文件草案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审阅、修改工作,签发办公室文件;

5、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学习,协助领导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机关职工的生活福利;

6、负责管理办公室人事、财务工作;

7、督促和指导副主任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基础文秘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主任不在时,经委托代行主任职责;

2、做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衔接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会议纪要和文件材料的起草、把关工作;

3、负责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把关工作;

4、负责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以人大常委会的名义起草的文稿的修改、综合整理及修改等工作,把好公文行文关、文字关、体式关、政策关;

5、负责文件收发、来文来电办理、文件立卷归档的安排、检查和督促工作;

6、负责整理人大常委会的历史资料,做好人大宣传,做好与外地人大的横向资料交流工作;

7、负责做好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后勤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主任不在时,经委托代行主任职责;

2、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

3、负责安排外来客人的食宿和参观学习活动;

4、负责对机关内部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庭院绿化、职工住房管理、节日慰问、住院病人慰问等行政事务工作的安排、检查和督促;

5、负责在职职工的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报批工作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对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作;

7、负责机关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

8、负责机关水电管理和影剧院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信访专干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和处理公民来信来访。对公民的来信来访进行认真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分类登记,重要的信件送交领导阅示,一般信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的规定,提出自办或转办意见,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2、对自办的信访件要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进行处理,并答复信访人;

3、保障来信人和来访人的合法权利,保护来信人、来访人不受打击报复;

4、热情接待来访公民,如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解决他们的问题,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5、做好转交各部门办理信访件的督办催办工作,并认真记录办理情况,及时立卷归档,形成完整资料;

6、参与对县人代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催办工作;

7、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职责

1、负责有关会议的记录并衔接有关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会议纪要和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把好文字关;

2、负责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以人大常委会名义起草的文稿的综合整理及修改后送审、定密、编号等工作;

4、认真做好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协助收发员搞好年终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收发员职责

1、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种文件、材料、表册等的打印、校对和上报下发工作;

2、认真做好有关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等工作;

3、做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报刊、杂志、书籍的分发和管理工作;

4、负责接收、分拣外来文件和邮件,投送本机关发出的公文、公函、电报或其他公务信件;

5、负责处理好来电来件,做好电话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计职责

1、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各项收支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流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4、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出纳业务。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按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2、登记现金日记账。根据已经办理收付款的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按规定期限结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3、妥善保管现金支票、现金、有价证券。因本人工作疏忽或保管不当,现金、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发生差错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仓管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公共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办公用品的发放管理,要建立正常的发放和领用制度,严格掌握发放范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发放,避免浪费;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机关水、电路的安全检查;

2、负责机关使用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驾驶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单位车辆调度;

2、要爱护和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注意车内整洁舒适,保证安全行车。不出车时,要坚守岗位,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3、参加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4、车况不好需维修的,自己能修的自己修,需要到外单位修的,事先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5、驾驶员人为造成单位财产损失和人为的安全事故,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6、遵守职业道德,不谈论与驾驶工作无关的事情;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查文件。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抄送与之负责联系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联系单位抄送来的规范性文件,若发现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性法规、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应通知发文单位纠正,若发文单位拒绝纠正的,必须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二、听取工作汇报。各工作委员会可以听取相联系的县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汇报。必要时,可报经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议题审议。

三、协助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贯彻实施。

四、根据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就有关问题,受主任会议的委托,为常委会审议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报告;常委会要听取和审议的工作报告,一经列入会议议程草案,可在会前介入向报告机关及有关单位了解情况。

常委会召开会议时,负责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有关的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草案。

五、受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组织与该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县人大代表,就该工作委员会职权范围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或视察,被调查或视察的单位和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部门应积极配合,对调查或视察的情况,应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六、工作联系。工作委员会与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之间应加强经常性的联系,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涉及所联系部门的,可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七、参与全国或省、州人大常委会交付征求意见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研究,组织座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八、对本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报告结果。对一般的申诉和意见,由信访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或转有关机关办理。

九、根据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撰写本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终作出本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总结。上级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委员会议或座谈会时,需作准备的材料,由有关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准备。

十、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联系工作情况

为便于加强联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落实,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工作分工及联系单位如下:

办公室    做好“三会”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搞好后勤服务和外事接待,负责综合协调各工委工作,负责联系县委办、政府办(含政府信访办、外事办)、政协办、纪委办。联系组织部(含老干局、党史办)、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作。

法工委    做好“三会”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宗局、保密局、侨联、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消防大队。联系政法委(含610办)、统战部、总工会、妇联工作。

教科工委    做好“三会”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广电局、计生局、科技局、档案局、县志办、驻昆办、旅游局、药监局。联系科协、县委党校、文联、文明办工作。

财经工委    做好“三会”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县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粮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乡镇企业局、电信局、邮政局、技术监督局、招商局、安监局、国资担保中心、海坝庄工业小区管委会、供销社、县残联及金融保险单位。联系商会工作。

农环工委    做好“三会”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供电局、农委办、扶贫办、烟草公司、烟水办。联系政研室工作。

选联工委    做好“三会”服务,负责联系各乡镇人大。

 
 
 
 
 

 

主办单位: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设计制作:漾濞彝族自治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大理白族自治州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72-7520799     滇ICP备05001542号
来稿信箱:ybx@dali.gov.cn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