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
11月29日,漾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审议通过相关议题并进行人事任免。
会议审议通过了《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县2023年度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的报告》《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规则(草案)》《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草案)》,开展了36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听取了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和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
会议要求,要推动审议意见落实有力度、见成效,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办理高效率、高质量,履职尽责管好用好国有资产资源,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状况,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质效,推动行政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严格遵规守纪做表率,全力以赴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陈定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相关县领导,县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记者 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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