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关于李灿林等2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4〕20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4年10月8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第8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 明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马颖建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档案局局长,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鸡街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志清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苍山西司法所所长,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龙潭司法所所长职务;
苏健霆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瓦厂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雪莲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龙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吉兴华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鸡街司法所所长;
蒙 潘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苏秀珍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骏源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钱 锴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施自成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苍山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坡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职务;
杨丽梅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楼军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顺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顺濞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职务;
范曙程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利军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坡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职务;
左 钧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周宗杰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左健媛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瓦厂司法所所长职务;
韩 波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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