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政任〔2022〕6号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骞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王骞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2〕5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2年5月12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 骞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行政学校校长;
杨 娟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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