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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2日
  • 来源:漾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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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116日在漾濞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沙春雨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为我县脱贫攻坚摘帽出列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之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按照“1234”发展思路,克服刚性支出迅猛增长的困难,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710万元的108.1%,同比增长2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5%;非税收入完成6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5%。上级补助收入109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5%,同比增长7.1%;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090万元,同比下降66.6%;调入资金13944万元,同比增长1.6倍;收入总计14454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8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9231万元的99.5%,同比增长11.4%;上解支出2775万元,同比增长4.2倍;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3290万元;支出总计144549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同比增长99.9%;上级补助收入1634万元,同比下降46.6%;上年结转92万元,收入总计109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34万元,同比增长12%;调出资金6500万元,同比增长60.1%;结转下年522万元。支出总计10956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共有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当年实现利润收益不足5万元的企业,暂缓征收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因此,2017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5082万元的102.3%,同比增收21629万元,增长1.5倍。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0562万元的97%,同比增支17818万元,增长1.5倍。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245万元,滚存结余15631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9960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39347万元(一般债务38561万元,专项债务786万元),或有债务10613万元,全部为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2017年州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09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置换债券329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我县列入债务系统的历史性欠债;新增债券2800万元,全部用于县城提质扩容工程建设。

截至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9347万元,控制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45300万元债务限额内。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因时间节点原因,以上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州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7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异常繁重,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决策和部署,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较快发展。

(一)抓好财源建设,确保收入快速增长。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紧紧围绕“1234”发展思路,加大支柱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培植新兴财源。二是依法组织收入。加强财政运行分析,开展财政运行专题调研和预决算真实性核查,确保财政收入真实。三是强化征收责任。进一步完善财税部门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征管责任。坚持依法治税,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税收征管和清缴力度,做到了应收尽收。四是规范非税收入。做好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及时掌握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和收缴情况,全年非税收入完成6155万元,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7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1889万元,其中:中央、省、州计提2284万元,县级留成9605万元。

(二)积极争取资金,切实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省财政厅、州财政局汇报我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存在的巨大困难和压力,得到省财政厅的重点支持,省财政厅专项给予我县减收困难补助1000万元。2017年共争取到四项转移支付补助32953万元,同比增长18.6%;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800万元、置换债券3290万元。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和各项增资政策的及时足额兑现。二是不断夯实发展基础。2017年完成了9个乡镇22个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争取到财政奖补资金1175万元,27个自然村1152户农户4526人受益。争取到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省级体育彩票专项公益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专项公益金等25个项目共计2373.66万元资金补助。三是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工作。2017年发放基层党员致富“红色信贷”贷款202户,贷款1800万元,兑付贴息资金50.3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4户,贷款2871万元,兑付贴息资金221.34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3户,贷款1293万元,兑付贴息资金153.36万元;完成密集型企业贷款财政贴息3户,贷款600万元,兑付贴息资金11.39万元;发放抗震安居和危房改造贷款55户贷款259万元;实施“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小微企业70户,兑付扶持资金210万元,发放贷款300万元。四是加大民生资金保障力度。落实城乡低保配套资金481.3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49.84万元、农村低保331.4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140.4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49.98万元;落实再就业配套资金50万元;落实职工医疗保险配套资金106万元;落实医疗卫生配套资金229.5万元;落实五保供养、优抚对象补助、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高龄津贴471.69万元。2017年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2079.6万元,享受补贴农户37821户,其中:退耕还林补贴4954299.1万元、退耕还草补贴24722.5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975529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27441381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2180万元,确保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100%发放至农户手中。

(三)加大资金统筹,保障脱贫攻坚投入。紧紧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原则,全力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逐步形成了“一个脱贫项目、一笔专项资金保障”的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新格局。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按照编制依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合资金、项目规划、保障措施制定《漾濞县2017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制定了《漾濞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漾濞县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三是按照省、州要求,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设立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池,将所有涉农资金统一纳入资金池管理。2017年我县共计整合涉农资金21344万元,支出20202万元,通过开展产业发展扶持、就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四是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贫困户缴纳保险268.71万元,其中:购买民房火灾保险26万元,民房地震安居保险45万元,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3.55万元,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6.05万元,家庭医生签约18.11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二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初步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资金的绩效目标、使用范围和方向进行全过程的绩效跟踪监控。三是深化全县内部控制管理。推进全县122个行政事业单位和3个国有企业单位的会计基础自评工作;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县级116个单位在“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系统”上完成了内部控制报告上报工作,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绩效目标公开制度。除武装部属涉密部门不予公开外,全县58个县级部门和9个乡镇的预决算和绩效目标信息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增强政府预决算透明度,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进一步强化资金安全管理。完成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103个县级预算单位、9个乡镇实现账务处理系统和财政一体化系统严密对接,大大提高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效率。完成第一批37家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电子支付系统运行平稳、安全,2018年将实现电子化支付全覆盖。六是扎实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完成了248个缴费单位4000余人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清算工作。经过清算,3012.66万元缴回县财政。七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总投资10.29亿元的省财政厅第一批示范项目雪山河公园PPP项目已落地。全县进入准备阶段的PPP项目3个,预计总投资为45亿元。全县PPP项目当年财政承受能力未突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

(五)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突出脱贫攻坚资金使用安全为重点,确保扶贫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聘请大理勤瑞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20166月至20175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对照检查中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报账不及时、原始凭证审核和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完善。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主要领导重视,财会人员尽职尽责,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的工作氛围,使财政资金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项目推进、扶贫资金报账进度明显加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二是认真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落实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按照监控规则,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有效防止预算单位在财政资金支付中的违规操作,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2017年监控520812485万元,其中:禁止4899万元,不通过25118万元,整改4628万元,退回73217万元。四是扎实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到位,确保审计监督实效。五是强化地震恢复重建资金管理。“3.27”地震发生后到位资金2454.5万元,按漾濞彝族自治县“3.27”地震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及时拨付资金,切实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对20161月至20175月发放的加班、节假日及值班补助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全县86家单位发放的加班、节假日及值班补助216.45万元已清退并缴入财政国库。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控财政金融风险。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建立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债务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违规举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政府债务归口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的机制基本建立。二是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应对非法集资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新型金融业态管控。完成1家资本管理公司和2家小贷公司的现场检查(复查)及小贷公司分类评级复评工作,完成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全面暂停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及P2P网贷非试点企业开展新业务。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得益于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倾力支持。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占比高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5%,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收入质量的提高。二是财政收入增长缺乏支撑。从收入执行情况看,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缺乏有力支撑,总量小、税源小、散、弱的状况仍未改变。三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由于近年来连续增资,财政在安排年初预算时就存在较大缺口,加之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全县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实现收支平衡十分困难。四是财务人员缺乏且不稳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及资金使用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急需提升加强。对此,我们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我县脱贫摘帽的攻坚决胜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厚植财源、破解难题,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大对脱贫攻坚、“三保”责任落实、生态文明、“五网”建设等中心工作的财力保障,全面开启财政改革发展新征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04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4818万元增收2223万元,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233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38484万元增支13848万元,增长10%。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984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27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893万元),调入资金8217万元,收入总计15510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332万元,上解支出2775万元,支出总计155107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53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9230万元减收697万元,同比下降7.6%。支出安排5489万元,比上年快报数3934万元增支1557万元,同比增长39.6%。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85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22万元,收入总计106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489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结转结余200万元,支出总计10689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我县共有8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当年实现利润收益不足5万元的企业,暂缓征收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因此,2018年度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2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5898万元减少10643万元,下降29.6%。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缴了201410月—201611月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7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9653万元减少8901万元,下降30%。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清算201410月—201611月财政代发退休人员支出9800万元。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255万元,支出2075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03万元,滚存结余20134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8年拟申报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502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置换原债务系统内存量债务902万元,置换2018年到期债券本金1600万元。加大向上争取新增债券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力度,2018年拟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6823万元。

四、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战略安排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为决胜脱贫攻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大财源培植,提升保障能力。一是集中财力做强优势产业,支持核桃、中药材、旅游、电子商务四大产业加快发展,强化财政投融资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做大财政经济总量。二是理顺非税收入移交征收工作,发挥好非税对财政增收的积极作用。三是继续争取省、州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目标责任更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围绕年度收入目标任务,把握财税政策变化,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形势,加强监测分析研判。突出税收主体地位,坚决防止虚收空转,实现应收尽收。二是创新征管手段和方法,加强监测分析,加大税收稽查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力度,严防“跑冒滴漏”。三是完善非税收入的征缴流程,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实现“以票管收” “源头控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相关纪律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二是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扶贫、教育、卫生等各项民生政策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民生福祉。三是加强资金监控,充分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严格把关、审批,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继续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电子化支付全覆盖。四是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全面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强化会计监管,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全面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会计队伍新形象。五是进一步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业务操作规程,不断规范程序,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六是利用好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的职能优势,整合监督资源,充实财会业务骨干,形成大监督合力,加强对乡镇财政所及县级部门提供财会业务指导、帮助和服务的同时,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四)统筹资金整合,确保脱贫成效。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导向,加大涉农资金与“美丽乡村”“农业综合开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高原特色农业”等重大项目协同规划,撬动更多更广泛的财政资金纳入整合,全县上下真正形成了解整合、支持整合、参与整合的工作局面,确保脱贫摘帽资金保障更加有力。

(五)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2018年我县被省财政厅列为全省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三级联动”工作试点县,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部门预算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对2018年县本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项目进行全覆盖绩效评价,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六)规范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夯实防控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严格按照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融资行为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借助外力,不断提升全县投融资统筹协调、研究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县属投融资平台公司做大做强,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严格按照PPP项目操作流程,做好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审核,紧跟政策,不粗制滥造,不违规变相举债,不违规保底承诺,规范组织项目入库,确保项目落地实施。力争中国大理漾濞核桃产业园建设PPP项目(一期)的申报进入省级示范项目库及国家级示范项目库。确保全县“两污”强制性PPP项目规范入库。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预算、决算、绩效、税收、债务风险防控等有效结合,进行系统性综合管理,切实做到防范和化解金融体系风险。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更要有新作为。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漾濞彝族自治县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漾濞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8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1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安排预算120万元,较上年增51万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是调研用车、应急车辆等部分车辆需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随之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积极加强和完善公务接待费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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