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17号)相关规定,我局对漾濞县交通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申请进行受理,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反馈漾濞县交通运输局运安股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0872-7522618
公示期:2021年 8 月 19 日至2021年 8月 24 日
附件:漾濞县2021年8月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受理公示
202年 8月 19 日
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云运客(漾)许〔2022〕001号
云南大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提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新增密马至漾濞客运班线)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类客运班线、二类客运班线、三类客运班线、四类客运班线
车辆数量及要求: 1辆 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相关要求的车辆。
请于2022年8月20日去漾濞县运政管理所领取(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聘用驾驶员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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