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 7号)》和州级相关工作要求,参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共13项),现对外公布。
附件:1.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规范
2.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实施规范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实施规范
4.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实施规范
5.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实施规范
6.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实施规范
7.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
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实施规范
8.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实施规范
9.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实施规范
10.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实施规范
11.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实施规范
12.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实施规范
13.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实施规范
漾濞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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