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漾政办发〔2023〕20号)要求,县水务局依据《云南省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云南省水利厅通告第6号)编制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共12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漾濞彝族自治县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漾濞彝族自治县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第一批)
十二、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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