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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财政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群众工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7日
  • 来源: 漾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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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委群众工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文件精神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零级预算、综合预算和绩效预算相结合的原则,现将漾濞县委群众工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漾濞县委群众工作局,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机构,漾濞县信访局与其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总体把握全县开展群众工作的规划、方案、措施,建立推进群众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统筹协调与全县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调度有关具体工作。(二)负责督促检查乡镇、县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服务。(三)负责协调处理跨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重要的群众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突出性群众事项。(四)及时上报重大群众信访问题和群众事件;负责检查、协调、指导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群众工作;总结推广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群众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六)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七)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八)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九)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6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供养7人。其中: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小汽车1辆。

(二)财务管理情况

漾濞县委群众工作局在设专职会计、出纳各1名。认真开展绩效评价,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批复》(财发〔201711号)文件通知精神,漾濞县群众工作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32.4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2.4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业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基本支出12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万元。

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7漾濞县委群众工作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6.8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相比下降2.8%),主要用于州级部门及同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相比下降20%),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和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支出。

                                  漾濞彝族自治县委群众工作局

                                        20173月11日

公开明细表请下载查阅:/file/upload/201703/20/1916435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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