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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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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构成单位

纳入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漾濞彝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院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院2016年年初预算为5202468.02元,收入实际为8171177.74元,上年收入为6400639.31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及津贴增加,年初支出预算为5205468.02,实际支出8852970.70元,上年支出6134238.62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我院2016年收入8171177.74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713177.74元,占总收入98%,其他收入458000.00元,占总收入的2%

各项收入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为较上年6400639.31元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人员工资的增长导致收入一定程度的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88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34万元,占总支出的68.13%;项目支出281.33万元,占总支出的31.87%。

各项支出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较上年613.4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9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1.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1.32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1.32万元,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情况较上年支出增加。

1.公共安全(类)支出88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案业务所需经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4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减少5辆,另外我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6.4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万元。其中:接待批次42批次,共213人。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用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重要事项、相关口径和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等办公用经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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