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司法局关于对漾濞县各村委会开具证明事项排查情况报告
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根据《大理州司法局对村(居)委会和社区开具证明事项进行排查的通知》和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对全县9个乡镇65村委会1个社区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开具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详细排查,现将排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经过排查,全县苍山西镇16个村委会、顺濞镇5个村委会、太平乡6个村委会共27个村委会,未留下任何痕迹资料,无法确认开具证明数,无法查明是否开具奇葩证明,已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进行登记。其余38个村委会1个社区共开具证明事项7732项。
二、开具证明事项分类情况
经过排查,开具的证明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类:
林权房产共用证明、婚育状况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摩托车灭失证明、无违法记录证明、遗产继承关系证明、证件遗失补办证明、公租房条件证明、建档立卡户证明、不属于低保户证明、姓名证明、收入证明、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民族学生加分证明、准生证明、户主变更证明、残疾证过期证明、曾用名证明、户籍迁出入证明、停业证明、民族证明、居住证明、贫困证明、房产证明、母猪死亡证明、外伤证明、健康证明、病逝证明、土葬证明、有住房证明、常年在外证明、林权证明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用章登记记录管理制度不健全,开具证明的合法性重视程度不高,登记表不齐,登记不及时,排查难度大。根据村干部反馈,有时在进村入户、田间地头、集贸市场等特殊情况出具的部分证明用章没有经过登记,有漏登情况,还有部分登记表缺失,管理不够规范。
二是存在开具残疾证过期、母猪死亡、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姓名证明等奇葩证明。
三是存在开具已取消的加分证明、死亡证明、贫困证明等证明事项。
四、整改建议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具证明事项是规范基层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环节。二是强化管理制度,抓好制度建设。三是要加大对各村工作指导力度,加大与村委会干部的协调沟通,强化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循序渐进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漾濞县司法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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