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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药械安全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 来源: 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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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药械安全

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举措”加强县域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了全县药械安全。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43户、医疗机构103个(其中民营医院1所)、化妆品经营单位53户,未发生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

在工作中,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46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3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1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及地震期间,对一心堂、东骏大药房等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当面反馈存在问题,要求立行整改,督促企业自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有效保障节假日及地震期间流通环节药械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疫苗安全管理。制定印发《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对各疫苗接种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按职责做好疫苗安全监管,对全县新冠肺炎疫苗配送单位和核酸检测定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县行政区域内未发现制、售、使用假冒新冠肺炎病毒疫苗行为。三是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始终紧抓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在对各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中,督促、检查各药店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进出人员健康扫码佩戴口罩的同时,对药店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登记及“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等管理措施和记录进行了重点督查和要求,并通过“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平台”小程序监管端实时、动态监测、掌控零售药店“一退两抗”药品销售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追踪,切实发挥零售药店的监测“哨点”作用。签订《大理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质量安全和落实疫情防控质量承诺书》146份。加大对各类防疫物资价格进行管控,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的行为,已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案5,罚没8.8万元,确保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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