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发展改革局 漾濞县应急管理局 漾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漾濞县县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救灾物资管理,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和《大理州州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制定了《漾濞县县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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