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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财政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 来源: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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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是漾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县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单行条例、重要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

4.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县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5.负责国家省州有关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

10.负责本系统警械、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12.承担漾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漾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13.承担政府法制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赔偿。

14.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大理州司法局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抓班子带队伍,抓实干重履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2.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有序推进;

3. 法治宣传工作丰富多彩;

4.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

5.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全面实施;

6.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规范;

7.项目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8. 挂钩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98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2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83.44万元,增长9.21%。上下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2019年将按月发放政府性奖励绩效、公积金转列,2020年无转列,故收入比2019年增加;2020年因调资、人员职务晋升等导致工资及单位负担的各项保险拨款也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93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86万元,占总支出的96.28%;项目支出34.65万元,占总支出的3.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90.64万元,增长10.79%上下年对比变动主要原因:2019年将按月发放政府性奖励绩效、公积金转列,2020年无转列,故支出比2019年增加;2020年调资、人员职务晋升等导致人员性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5.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36万元,增长13.47%。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按月发放政府性奖励绩效、公积金转列,2020年无转列,故基本支出比2019年增加;2020年调资、人员职务晋升等导致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性支出81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8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2万元,下降31.21%。变动主要原因:因本级财力薄弱部分项目支出已申请支付,但未清算,结转下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述如下:

1.办案业务费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律师公证业务、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等开支。

2.业务装备费支出4.00万元,用于购买开展业务所需装备设备支出。

3.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支出8.38万元,主要用于九个乡(镇)规范化调解室建设,县级、乡级承载网建设和网络租赁月服务费、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购置以及开展上述业务所产生的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4.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8.00万元,用于支付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对比增加92.58万元,增长11.12%。变动主要原因:2019年将按月发放政府性奖励绩效、公积金转列,2020年无转列,故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增加;2020年调资、人员职务晋升等导致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88万元,项目支出3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3%。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3.55万元,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7.52万元,办案业务设备购置7.81万元;支付司法机关、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1.61万元,支付业务用房工程款18.00万元,支付办案业务设备购置4.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3.39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缴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37%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精准及因本级财力弱,部分三公经费支出已申请支付,但未清算,结转下年支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86万元,下降5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5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4万元,下降61.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本级财力弱,部分三公经费支出已申请支付,但未清算,结转下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0万元,占58.82%;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41.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县、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社区矫正、挂钩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刑法执行一体化、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等5批次34人;接待同行业业务交流3批次3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万元,增长2.92%。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的上涨导致工会经费等相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保障各部门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产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4.76万元、水费0.53万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2.45万元 、差旅费1.71万元、维修(护)费1.81万元、会议费0.46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被装购置费2.26万元、劳务费9.05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委托业务费0.13万元、工会经费1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8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5万元、业务设备购置7.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398.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2.63万元,固定资产378.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52.80万元,无形资产5.1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76万元;非流动资产减少13.6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66万元、在建工程减少2.7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98.84

662.63

378.23

316.44

9.67

0

52.12

0

352.80

5.1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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