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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财政局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来源: 漾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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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201911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根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州县各级党委全会和省州县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好地服务于高效履职和债务风险防范;加大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力度,客观反映保护成效和运营效益,统筹开展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截至20181231日,全县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81671.54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10500万元,占比28.9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71171.54万元,占比71.05%。(漾濞县没有地方金融国有企业)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1.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181231日,全县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企业)9户,资产总额110500万元,同比下降4.73%,负债总额66000万元,同比下降17%,所有者权益合计54900万元,同比下降50.5%2018年营业收入合计2088.65万元,同比下降9.5%,营业利润-427.66万元,同比下降96.34%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9.02万元同比下降70.67%(含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692.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充实国有骨干企业国家资本金、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支持国有企业解决“三供一业”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1.总体情况。截至201812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210个,编制内实有人数3672人,资产总额271171.54万元,同比增长0.93%;负债总额106568.00万元,同比增加5.78%;资产负债率39.30%,同比上升1.76个百分点;净资产总额164603.54万元,同比减少1.98%

1)按单位性质分类资产情况。全县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41779.77万元,同比下降3.7%;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9391.77万元,同比增长6.48%

2)按行业分类资产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政府机关、教育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其中政府机关125331.15万元,占比46.22%;教育行业36414.97万元,占比13.4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652.86万元,占比19.42%,以上三大行业国有资产占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的79.07%

2.资产配置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9334.2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612.32万元,通用设备1858.84万元,专用设备508.8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94.37万元,图书档案50.57万元,文物和陈列品9.32万元。其中: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99.4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9.7万元,通用设备26.84万元,专用设备19.6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41万元,图书档案0.77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15万元。

3.资产使用、效益情况。我县使用固定资产总计57530.8万元,其中:自用56117.06万元,闲置24.12万元,其他400.44万元。无形资产总计2608.01万元;其中自用2608.01万元。我县有偿使用收益总计83.62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益83.62万元,本期已上缴国库国有资产收益83.62万元。

4.资产处置情况。我县处置资产总额合计4531.83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合计4444.24万元,占比98.07%,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合计792.83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17.84%,通用设备类资产合计2199.48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49.49%,专用设备类资产合计919.27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20.68%,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合计0.02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0%,图书档案类资产合计36.93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0.8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资产合计495.73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11.15%。无形资产合计87.59万元,占比1.93%,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35.66万元,占比0.79%,无偿调拨(划转)191.62万元,占比4.23%,对外捐赠2.96万元,占比0.07%,报废报损4,261.47万元,占比94.03%,其他40.11万元,占比0.89%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漾濞县位于大理州中部,属横断山滇西高山峡谷区,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呈现矿种多、储量大、分布集中的特点,现已探明的矿藏主要有锑矿铜矿铁矿镍矿汞矿大理石矿、水晶石矿等30余种。占云南省发现矿种的20%,全县矿产资源种类和总资源储量居大理州第8位。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为铜90816金属吨、汞176金属吨、锑11361金属吨、砖瓦用页岩6392.92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11145.23万立方米、建筑用砂3559.14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10634.50万立方米、饰面用石料(大理石)140万立方米、砷23.5万吨。大理石资源集中分布于苍山西坡,建筑砂石料资源集中分布于富恒乡、平坡镇罗荷摩片区,占漾濞县大理石和建筑砂石料储量的90%80%

根据《漾濞县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漾濞县行政区域总面积186032.38公顷,国有土地20748.47公顷、集体土地165283.91公顷。其中,耕地19426.97公顷、园地10250.37公顷、林地131534.19公顷、草地10276.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9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25.6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73.17公顷、其他土地9255.07公顷。

1.土地收储收益情况。2018年底全县收储土地面积1524亩,资产价值约48841万元。2018年末资产507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16万元,资产较上年增加3195万元,负债12216万元,负债较上年减少1779万元;土地出让收入总额10564万元,返还土地成本5500万元,计提2766万元(其中:中央62万元、省级1120万元、州级535万元,县级1049万元),土地收储出让净收益2298万元。

2.水资源费收支情况。2018年水资源费总收入513万元,按收费总额分成计提:中央分成10%上缴国库51万元,省级分成30%上缴国库154万元、州级分成20%上缴国库103万元、县级分成40%上缴国库205万元。

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用法律手段强化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一是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法律顾问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企业法律顾问能顺利地展开工作。二是强化企业资产管理执法保护,通过各种法律手段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切实利用法律规范对资产管理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进行追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企业法制文化。通过教育加强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做到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资产。

2.用制度防范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流失。一是理顺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建立由收入、利润、目标成本、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的、可量化的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指标体系。二是建立和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监事会制度,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通过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有效维护出资人利益。

3.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者长效激励机制。一是建立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相结合、声誉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动态激励机制。二是建立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完善资产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四是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一是将原有资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固定资产账套,定期与财务系统核对,抽查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实物,卡片管理,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二是定期开展资产清理,优化资产结构,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或已无法修理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报废处置。对现闲置可以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剂给所属单位使用,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产使用率。

2.着重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土地及房屋建筑等大类资产进行清查统计。通过清查统计,基本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基础,为财政工作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提供实质支撑。

3.一是突出创新方法手段,为推进资产管理改革搭建平台,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效率。二是有效实现管理联动,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作用。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基础数据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环节提供了可靠的审核依据,从而扩大了资产管理的内涵和作用,使之成为有效控制支出的重要手段,初步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组合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良好互动局面。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要求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严格土地和矿产资源规划管控,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依法依规出让,建立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联审联批、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制度,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自然资源交易逐步规范。二是按照云南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发2018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范围,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促进国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调查监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一是完成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共涉及38个图斑,总面积533.7亩。201810月完成历时6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并顺利通过县级、州级验收。二是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通过规范内容和程序进行统一登记,制定《不动产权籍调查制度》《不动产登记质检制度》《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管理制度》《不动产权利证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调查监测工作。                                                                                                                                                                                      

3.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是积极推进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统筹推进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和实施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完成漾濞县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工作。二是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切实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强化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积极开展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的打非治违督察执法工作。三是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节约集约、优质高效”的原则,在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机制,科学规划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空闲土地处置力度,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修护。一是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制订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和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二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8年争取到总投资66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4个;投资2240.39万元实施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0个;投资958万元实施完成因灾搬迁避让项目8个,搬迁农户4781771人;正在实施总投资为2572.23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5个。

5.用好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抓实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3个,项目范围覆盖8乡镇26个村,项目总规模64.9629公顷,其中耕地45.9053公顷,预计产出节余指标43.1413公顷(25万元/亩),节余指标收益由县人民政府管理使用,全部用于脱贫攻坚。二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根据国家、省、州相关文件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必须全部纳入增减挂钩项目进行保障。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共涉及8个乡镇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251584人。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已将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除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外)给予保障。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创新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盈利水平总体偏低,企业利润主要依赖少数企业、少数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力较大。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关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国有资产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矛盾突出,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规模小,难以满足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需求。五是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杠杆偏高、债务风险大,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亟待提升;六是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仍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企业内控体系不健全,管理粗放,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职能职责亟待理顺。按照机构改革和县财政、机关事务等单位“三定”方案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以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应当移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但目前相关工作尚未移交,以及移交后将面临监管层级不顺、与预算管理结合难度较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脱节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存在资产卡片信息不完整、重复错漏,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等问题。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缺乏解决途径。由于历史变迁等原因,造成部分单位大量实物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部分单位国有资产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未办理土地房产有效权证、国有划拨土地入账价值偏低对外投资未纳入本单位资产核算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呆坏账较多、账实不符、账证不符。四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资产底数不清。由于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历史资料短缺等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国有文物、特许经营权等资产未能及时入账和规范核算;加之国家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尚未制定统一的核算口径和标准,资产价值难以体现,核算不准确。五是资产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绩效管理滞后、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部分单位超标准配置资产、资产使用效率不高、损失浪费等现象得不到有效监管和遏制。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指标体系不完善,自然资源统计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难以准确掌握资产底数。二是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分类标准不统一,亟需明确自然资源分类标准。三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不顺畅,产权边界不清晰、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有待健全。五是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审议意见整改问责机制尚未出台,监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构建国企发展新格局。一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快职能转变,不断提升国资监管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管理,科学合理谋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投入企业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建立“1+1+X”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着力实现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坚决打赢防范风险攻坚战。加强资产负债约束,严防投资风险,切实做好融资工作,创新融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确保资金链安全。

(二)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理顺职能。加快职能职责划转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二是全面推进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分类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和机构改革的职能职责,修订《漾濞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压实国有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责任,增强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四是探索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高效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五是夯实基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制度,完善各类资产报表数据,提高资产报表数据准确性。结合我县实际,督促部门认真梳理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并加快办理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手续,堵塞管理漏洞。

(三)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清查政府资产和负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二是切实加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严格规划管控,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格用途管制,加强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等的管控和引导,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一张蓝图管到底”。三是不断完善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制度。按照人大对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的要求,不断完善国有自然资源报告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夯实已有工作基础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保护水平和开发利用效率,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源保障。

(四)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尽快制定漾濞县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办法与指南,统一口径和要求。二是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省州县人大关于资产统计数据与联网监督系统对接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保障,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和县与乡镇之间的“纵向联动”,加快形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县一盘棋”的有利局面,统筹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五)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问责机制。一是重点分析研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清晰掌握国有资产总量的变动趋势是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作为一条红线,及早发现、尽快填补和堵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健全国有资产流失问责机制,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消融式”、“转移式”流失。二是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通过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倒逼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国有资产运行配置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民政府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漾濞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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