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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 来源: 漾濞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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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事 指 南

一、受理范围

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三、办理条件

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2000吨标准煤,或电力消费量500至1000万千瓦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

四、受理地点

漾濞县发改局

、监督电话0872-7524792

、申请材料

许可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报批材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评估报告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

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00-11:30时

下午14:00-17:30时

咨询电话

0872—7524792

七、申请表、申明、承诺书下载地址: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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