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中小学校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大理漾濞“5·21”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把漾濞灾区建成生态宜居、生产发展、生活安康的和谐新家园,根据《大理漾濞“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和《漾濞县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漾濞县中小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大理漾濞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合力推进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学校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地震灾害损失、立足灾后恢复重建,综合考虑学校布局,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做到近期恢复重建与长远发展相结合。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中央、省州大力支持下,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种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动员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形成共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科学重建,安全第一。全面准确评估分析灾区灾情,严格执行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科学规划选址,按照安全抗震、经济实用、节地节俭的要求,有效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强化抗震设防,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恢复重建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抢抓机遇、化危为机,全力以赴实施37所学校校舍维修加固改造和拆除重,修复围墙、大门、护坡等附属;加大漾濞县第一初级中学整体搬迁建设力度,如期实现搬迁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从2021年6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
——完成37所学校校舍维修加固,维修改造面积51820.39平方米;完成拆除重建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13934平方米,修复围墙、大门、护坡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
——完成漾濞县第一初级中学整体搬迁,重建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5000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
三、工程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组
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漾濞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灾后恢复重建领导组。领导组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审计、自然资源、地震、人社、环保、税务、林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漾濞彝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恢复重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2021年5月25日—6月25日)。
在省州住建部门抽调专家组对所有受灾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排查排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部门对全县所有受损校舍进行安全鉴定,根据受损情况需要维修加固改造校舍51820.39平方米,需要拆除重建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13934平方米,修复部分学校围墙、大门、护坡等附属工程;漾濞县第一初级中学校舍严重受损,无法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需整体搬迁新建。
第二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6月26日—7月10日)。
根据第三方专业鉴定结果,委托建筑设计院对需要维修加固改造校舍和需要拆除重建校舍进行设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采取边排查、边鉴定、边评估、边制定方案。
第三阶段: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021年7月11日—2022年12月31日)。
——以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目标,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要求,抓紧开展受损学校校舍维修加固,2021年12月以前全面完成37所学校校舍维修加固任务,确保新学期开学投入使用。
——合理确定拆除重建校舍和新建学校建设规模和标准,坚持恢复重建与改善脱贫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强国等工程相结合,按计划完成严重受损学校的拆除重建项目,全面实施漾濞县第一初级中学整体搬迁项目。预计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31日。
学校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漾濞县37所中小学校舍及其他建筑物51820.39平方米(漾濞县第一中学初中部、哈腊左小学、新村小学、黑马小学、构皮完小、太平完小、箐口小学、富恒完小、高发完小、石坪完小、平坡完小、龙潭完小、苍山西镇初级中学、瓦厂完小、金星完小、河西完小、密场完小、白羊小学、秀岭小学、花椒园小学、淮安完小、美翕小学、下街完小、石钟小学、金牛完小、大堡子小学、李家庄小学、上街中心完小、紫阳小学、马厂小学、安南小学、双涧完小、雀山小学、鸡街完小、光明小学、白章小学、沙河小学)。 拆除重建:37所义务教育学校中部分学校拆除重建辅助用房、生活用房13934平方米。 漾濞县第一初级中学搬迁重建项目:占地面积161.27亩,总建筑面积42811.82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29817.06平方米,办公用房1748平方米,生活辅助用房3065.1平方米,设备用房及人防设施建筑面积2822.82平方米及其他用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目标和任务,漾濞县中小学校“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概算总投资35165万元。采取争取国家部委补助、省级部门预算补助、州级补助、县级自筹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漾濞6.4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漾办通〔2021〕23号)要求,恢复重建工作在漾濞6.4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漾濞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灾后恢复重建领导组。领导组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审计、自然资源、地震、人社、环保、税务、林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漾濞彝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简化办事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1.37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加固及围墙、大门、护坡等维修加固工程。
——精简政策性要件。科学、客观制定好《漾濞县中小学校“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各维修加固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及维修加固的估算投资,招投标时,维修加固项目以《实施方案》为依据,不再提供立项批复、环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资料,维修加固过程中不改变使用功能、不扩建、不增加楼层、不改变外立面,如有以上方面确需改变,另行报批。拆除重建项目除不再当个立项,需完善其他相关要件。
——维修加固项目招投标,以县教育体育局为招标人,采取打包招投标或分学校招投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投标;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招投标;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的采取直接发包。为加快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项目不再进入交易中心,采取场外招投标,招投标时需邀请公证方参与。
2. 涉及37所义务教育学校拆除重建项目、漾濞县第一初级中学搬迁重建项目的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州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可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包,选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从而节约招标时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快办理报建备案、招标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等招投标程序,前期介入指导施工许可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间。
3. 37所义务教育学校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项目的设计、预算、监理等咨询服务机构由教育体育局采取竞争性谈判、比选等方式确定。
4. 凡是在县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恢复重建项目,需要办理项目可研、初步设计、规划、用地、消防、环评、水保等审批手续的,压缩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三)建立土地审批绿色通道,确保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凡是列入恢复重建的工程项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及时调规,在土地无争议的前提下,采取边建设边办理用地手续,确保项目及时开工落地。
(四)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积
极主动与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对接,确保已经承诺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及时了解掌握新的投资动态,争取上级更多、更大的资金支持,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管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工程质量等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恢复重建项目的质量及进度,对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验收、质量、安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和协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的推进。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有关部门予以问责,对渎职、失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来,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大力推广灾后恢复重建的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力更生,重建美好家园。
(七)建立健全恢复重建工程档案
高度重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做到一校一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八)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制度
安排专人负责对灾后恢复重建各块工作动态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时形成信息专报报送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和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为县委、县政府和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附件:漾濞县中小学校“5·21”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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