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漾濞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县“一县一业”办公室联合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制定了《漾濞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做以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14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21﹞83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下达我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共计3000万元。
二、资金补助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助对象:纳入《漾濞县2021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实施主体。
(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内容和每个项目的资金分配执行。
(三)兑付方式:县财政局分批将补助资金拨入漾濞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专项资金账户,由专户拨至三家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
三、工作要求
实施“一县一业”是省委、省政府落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一二三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项目落地对推动漾濞县核桃产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提升都有重大意义。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科学规划使用“一县一业”示范创建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金拨付到位,保障项目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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