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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8819430T/2022-00019
  • 发布机构: 漾濞县人社局

漾濞县关于开展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的公告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5日
  • 来源: 漾濞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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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实际,现将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如下

一、贷款扶持对象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二、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

1、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3财政贴息和个人(企业)承担利息占比:自20221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若2022年贴息标准调整,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事宜

(一)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按以下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实现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①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②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二)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按以下处理:

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

①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②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且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③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三)漾濞县就业局、漾濞县总工会、漾濞县共青团、漾濞县妇联、漾濞县工商联、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都承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业务,申报人员也可以到相应部门咨询申报。

、申请报名

县人社局2022年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现已开始组织报名,请创业人员携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就业创业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报满为止。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报名请咨询相关部门。

苍山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3076014

漾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88040

平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66011

富恒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45002

太平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44100

顺濞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33004

瓦厂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34000

龙潭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55011

鸡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872-7756000

县就业局电话:0872-7520502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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