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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6752/2022-00030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农业农村局

漾濞县农业农村局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渔具 守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3日
  • 来源: 漾濞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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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1日,漾濞县农业农村局在漾江镇黑潓江上段流域举行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渔具活动,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倡导广大群众共同守护天然水域,爱护渔业资源。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将2021年清缴的非法捕捞渔具集中到一起,公开进行焚毁。经统计,为贯彻落实好“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规渔具渔法,2021年漾濞县农业农村局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开展执法行动10余次,清缴违规渔具7个,网具4个,现场教育5人。


根据《渔业法行政处罚》新规规定,内陆水域自202217日起电鱼、炸鱼、毒鱼,使用禁用渔具(多层网、小于三指以下、地笼等)捕捞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下一步,漾濞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香格里拉土著鱼类恢复和保护协会全面开展违规渔具渔法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不敢捕”、“不能捕”的社会氛围。

(举报违法下网奖励100-500元,举报电鱼奖励500-2000元。举报电话:188959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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