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行政执法
  • 索引号: 92864455N/2022-00012
  • 发布机构: 漾濞县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8万立方米砂石来料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107-532922-04-01-580240

建设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富恒乡富恒村

建设单位

漾濞县为普砂石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大理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砂石来料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663.37m2,拟建设两条生产线,一条为年产5万立方米砂石料,一条为年洗砂石3m3。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泥渣堆场,物料运输系统,生活办公区和其他主体工程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在整个施工阶段,如场地清理、设备拆除、平整土地、挖土、建筑施工、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等过程都存在着扬尘污染。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汽车行驶扬尘、地面料场的风吹扬尘及施工作业扬尘等。

2、水环境影响:施工中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雨季地表径流。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等。

 5、生态环境影响:整个施工期较短,土石方可完全利用,无永久弃渣,临时堆存物料做好遮蔽工作,施工结束之后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可大大减轻水土流失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石料破碎筛分、成品堆放、车辆运输过程中产 生的粉尘,以及爆破废气、厨房油烟等。

2、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洗沙废水生活污水、淋漓水。

3、声环境影响:该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包括社会生活噪声及设备噪声,主要为进出车辆噪声、生产设备噪声等。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

 5、生态环境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②施工车辆限速行驶,进出道路进出洒水降尘,同时对运输物料进行遮蔽处理,从而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减小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限速行驶。

③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厂界之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

④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沙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

⑤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工程不在项目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指挥部,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食宿,以减小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②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等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等方面。

③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之后经简易沉淀池收集处理之后,委托周围农户清运处理。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科学地布局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应集中,以减少影响范围,同时远离保护目标。

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于敏感点受影响范围内,须把噪声强度大的施工应安排在白天。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除采取有效措施外,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施工,并公告附近群众。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生活垃圾相对集中的区域,应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都统一运至富恒乡老新厂村垃圾收集点处置,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长期堆放产生二次污染。

②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铁制材料等,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项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建筑垃圾,最终处置方式主要为将建筑垃圾运至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环境及规划许可文件的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

③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

④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卫生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项目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施工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环评不新增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项目需要做到的是对环境保护措施管理运营到位,保证达标排放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粉尘处置措施及要求

项目运营期对厂区及进厂道路硬化并进行洒水降尘,每天2次,并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增加降尘次数。本项目建设原料堆棚及成品堆棚,进行三面围挡加盖一面开口彩钢瓦棚,堆料四周设置雾化喷头,堆料棚开口一侧设置雾炮机;对皮带输送机、搅拌楼等设施进行密封处理;同时,在破碎、筛分等生产时,使用雾炮机或喷淋系统进行洒水降尘。

2)车辆尾气处置措施及要求

运输车辆属于无组织排放,具有流动性、间歇性等特点,要求运输车辆采取禁载限速的措施,车辆尾气经周围绿植吸收。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年洗砂用水量为200m³/d,产生量160m³/d,项目拟建洗砂池200m³/个,洗砂废水先收集于洗砂池(200m³)可完全容纳,由泵抽至淤泥池130m³后经压滤机分离出废水和泥渣,上清液排入清水罐60m³,经过泵抽回洗砂工段,不够水由清水补充,整个废水处理工段循环,不外排废水。此外,厂区设置水冲厕,厨房污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植,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禁止夜间加工作业,加强生产设备养护避免设备带病作业;

2)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对噪声危害较大的工作区和岗位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配备噪声防护用具,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3)运输车辆文明驾驶,经过村庄时必须匀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

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富恒乡老新厂村垃圾收集点。

2)化粪池污泥

化粪池长期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0.5t/a,委托农户进行清掏处理,可作为周边的农田堆肥使用。

3)收集粉尘

运营期袋式除尘器对破碎、筛分、打砂工序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粉尘由封闭粉尘收集桶收集后,外售附近的砖厂综合利用。

4)淋滤水收集池淤泥

淋滤水收集池淤泥用于项目区回填。

5)泥渣

经过淤泥池+淤泥罐+压滤机+清水池后,泥渣堆存于堆渣棚内,直接由周边村民拉走用于地基、路基回填,暂时不能拉走堆存于堆渣棚内,定期供给砖厂烧砖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公示时间:2022424日至2022429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27524593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27525622(传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