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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 来源: 漾濞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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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自2022年4月至10月,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从即日起,漾濞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方式: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心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7、涉老年人“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二、举报要求:

(一)提供线索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形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联系单位:漾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及九个派出所。 

举报电话:110   刑侦大队:0872-7521275

城区派出所:0872-7524200 

漾江派出所:0872-7788050 

平坡派出所:0872-7766054 

顺濞派出所:0872-7733037 

太平派出所:0872-7744110 

鸡街派出所:0872-7756110 

瓦厂派出所:0872-7734014 

龙潭派出所:0872-7755110 

富恒派出所:0872-7745053     

 特此通告                 

漾濞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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