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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827E/2022-00080
  • 发布机构: 漾濞县自然资源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 来源: 漾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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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漾濞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89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漾濞县“三调”)工作。调查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贯彻全过程质量控制理念,严格执行分阶段、分层级检查验收制度。历时3年,7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86999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2427.86公顷(33.64万亩)。其中,水田2250.98公顷(3.38万亩),占10.04%;水浇地13.64公顷(0.02万亩),占0.06%;旱地20163.24公顷(30.24万亩),占89.90%。主要分布在苍山西镇、漾江镇、富恒乡、太平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耕地的68%

按照耕地坡度分级统计,全县33.64万亩耕地中,平地0.42万亩,占1.24%;坡度在2°-6°的耕地1.45万亩,占4.31%;坡度在6°-15°的耕地5.98万亩,占17.78%;坡度在15°-25°的耕地18.83万亩,占55.98%;坡度>25°的耕地6.96万亩,占20.69%

(二)园地18009.88公顷(27.01万亩)。其中,果园17384.59公顷(26.07万亩),占96.53%;茶园98.57公顷(0.15万亩),占0.55%;其他园地526.72公顷(0.79万亩),占2.92%,全县没有橡胶园地1个园地二级地类的分布。园地主要分布在苍山西镇、漾江镇、富恒乡、太平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园地的73%

(三)林地125344.22公顷(188.0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7965.14公顷(176.95万亩),占94.11%;竹林地61.77公顷(0.09万亩),占0.05%;灌木林地7289.65公顷(10.94万亩),占5.82%;其他林地27.66公顷(0.04万亩),占0.02%。主要分布在苍山西镇、漾江镇、富恒乡、太平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林地的62%

(四)草地3897.98公顷(5.85万亩)。其中,其他草地3897.98公顷(5.85万亩);全县没有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2个草地二级地类的分布。苍山西镇、漾江镇、平坡镇、富恒乡等4个乡(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86%

(五)湿地107.03公顷(0.16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07.03公顷(0.1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内陆滩涂1个二级地类,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6个二级地类的分布。主要分布在黑惠江、顺濞河、券桥河、吐路河、高桥河等河流沿岸,苍山西镇、顺濞镇、富恒乡、瓦厂乡等4个乡(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6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40.92公顷(4.71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18.65公顷(0.48万亩),占10.15%;村庄用地2673.89公顷(4.01万亩),占85.13%;采矿用地119.55公顷(0.18万亩),占3.8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8.83公顷(0.04万亩),占0.92%;全县没有城市用地1个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二级地类的分布。主要分布在苍山西镇、漾江镇、平坡镇、富恒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9%

(七)交通运输用地3171.38公顷(4.7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5.82公顷(0.06万亩),占1.13%;轨道交通用地0.07公顷;公路用地722.55公顷(1.08万亩),占22.78%;农村道路2411.88公顷(3.62万亩),占76.05%;港口码头用地0.24公顷,占0.01%;管道运输用地0.82公顷,占0.03%;全县没有机场用地1个交通运输用地二级地类的分布。主要分布在苍山西镇、漾江镇、富恒乡、太平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6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37.18公顷(2.6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579.57公顷(2.37万亩),占90.93%;水库水面25.60公顷(0.04万亩),占1.47%;坑塘水面48.36公顷(0.08万亩),占2.78%;沟渠34.37公顷(0.05万亩),占1.98%;水工建筑用地49.28公顷(0.07万亩),占2.84%;全县没有湖泊水面、冰川及常年积雪2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地类的分布。主要分布在苍山西镇、漾江镇、瓦厂乡、鸡街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漾濞县“三调”数据成果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各地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全县乡村振兴。县各有关部门要把漾濞县“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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