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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06812636/2022-00013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应急管理局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47号提案的答复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1日
  • 来源: 漾濞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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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丽枝委员:

你向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出并经审查立案的《加强县城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提案》(提案编号101047号),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给我局主办。我局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主办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批办提案,单位分管领导领办提案,明确每件提案的经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切实加强提案办理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细落实”要求,强化办理责任,落实协商制度,提升落实效率,严格办理程序。现根据提、办双方参加的面商座谈会形成的共识,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你的提案案由分析客观事实,3条建议具体可行,我局诚恳采纳,并已与消防救援部门对接,融入日常工作之中,逐步强大建管力度,加强安全检查,强化宣传教育。

目前,县城区内建有一支小型消防站,干部7人,消防员5人,专职消防队员12人,消防文员7人,拥有战斗车辆7辆。县城老城区部分被监管对象是私人建筑改造为经营性场所,存在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县城老城区存在大量自建房,多为土木结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尤其以云龙桥附近茶马古道一带尤为突出。云龙桥茶马古道区域为土木结构建筑,道路狭窄,附近可用水源少,电气线路老化,居住人员多为老年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目前已采取措施安装了7个室外消火栓,针对性开展了多次消防演练,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和提示提醒,倡导居民开展电气线路升级改造。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建设微型消防站,开辟消防通道,增加消防设施,夯实人防、技防和群防基础,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你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并和我们保持联系。

漾濞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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