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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0日
  • 来源: 漾濞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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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州公安局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维护漾濞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现将“百日行动”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将依法对下列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爆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组织、介绍、容留卖淫,强奸、侮辱妇女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诈骗老年人、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弱势群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聚众赌博、网络赌博、抢劫、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涉枪涉爆、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吸毒、制毒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药品领域、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酒后驾驶、危险驾驶及交通肇事等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控告人威胁、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举报电话:110

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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