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客观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促进我县农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请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级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实行)>的通知》《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县2022年度农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县级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时间:8月份进行。
2.州级农业技术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时间:9月份进行。
二、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是我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要求,申报评审专业为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原已取得职称资格,因工作变动,需变更相应系列职称资格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严格按照职称转评程序进行申报。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三、推荐评审条件
(一)各级事业单位(除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用人单位对空岗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二)申报人员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均按足年计算,中级、副高级统一以2022年9月30日为截止时间,初级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三)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四、材料报送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在单位意见和相关人员的签名不能打印,须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所在单位的名称要填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乡镇级单位要写明所属县市。
4.《大理州2022年度XXX同志申报农业技术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附件7)。
5.《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下学历提供从业以来所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
7.破格申报副高须提供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一份(附件6)。
8.破格申报副高须提供2名同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2份。
9.2022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1.《202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8)一式1份。
3.申报人本人照片。申报副高及破格副高人员均须提供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4.《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1.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员的述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需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3.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参加申报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如:加注“经审核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用人(推荐)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其它要求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8月8日,相关材料请于8月8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老干股(四楼局办公室),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7523064。
2.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3.(大人社通〔2022〕17号)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8.附件7:大理州2022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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