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2022年教育招生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文件精神,执行好省、州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巩固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招生环境,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我县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漾濞彝族自治县2022年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政策
依照《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大理州教育体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报名时考生户籍所在地实行属地招生;高考迁移户口考生严格按省、州文件规定执行,杜绝高考移民考生出现;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省、州相关规定给予办理。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
(一)普通高中。我县2022年初中毕业生信息录入1082人(其中1人只参加中职录取),今年州下达漾濞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480人。为维护好招生计划的刚性约束,落实好“应招尽招”要求,确保完成普通高中480人的招生任务。录取工作分两批次进行:一批次(定向生),按照省教育厅“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稳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以及《2022年大理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中“县市一级完中招生计划要求50%以上定向到所辖初级中学”的要求,从480人招生计划中划出245人定向分配到我县两所初级中学,定向招生人数占总招生人数的51%。定向分配计划按照两所初级中学信息录入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县外就读返回我县参加升学信息录入的漾濞籍考生,按照小升初时摇号分配结果,归回两所初级中学参加录取)。漾濞一中初中部信息录入547人,分配定向招生指标124人;苍山西镇初级中学信息录入534人,分配定向招生指标121人。录取规则: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级以上,遵循考生志愿,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完成定向招生245人:漾濞一中初中部录取124人,苍山西镇初级中学录取121人。
二批次(统招生),除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外,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333分,按最低控制线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级以上,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统招生238人。两个批次共录取483人。
(二)职业高中。州下达我县职业高级中学的招生计划为200人,分专业为:电子商务专业40人,焊接技术应用专业40人,中餐烹饪专业60人,幼儿保育专业60人。为完成职中招生任务,县职业高级中学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深入乡镇村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确保完成今年的职高招生任务。
(三)初级中学。2022年全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数为1433人,根据省州有关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为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就读,一中初中部招收新生716人,苍山西镇初级中学收新生717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1.划片招生。将上街完小片区内67名小学毕业生(不含在上街完小就读的其他乡镇和外县的学生)升入漾濞一中初中部就读。
2.采用摇号方式招生。对上街完小就读的县外毕业生、九个乡镇的毕业生(上街完小就读的各乡镇毕业生归回各户籍所在乡镇参加摇号)按分配比例分别进行摇号分配就读学校,最终摇出717名小学毕业生升入苍山西镇初级中学就读,649名小学毕业生升入漾濞一中初中部就读。
就读学校一经分定,一律不得进行更换。两所初级中学必须严格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以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科学合理的进行分班教学。
(四)小学招生。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截止2022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均需到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如身体重度或极重度残疾,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出送教上门服务申请,经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组建“一人一案” 的医教结合联合送教上门工作小组,为其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权益),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向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幼儿招生。具备办园资格的幼儿园于2022年8月15日前,按属地招生原则(除漾濞县幼儿园外),做好年满3岁幼儿入园的招生等相关工作,组织适龄幼儿按时入园接受学前教育,做到应入尽入,能入尽入。
三、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动员和组织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需在2022年8月15日前将一年级《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和七年级《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初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需由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加盖公章)发放到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手中(需留存好家长或监护人签收依据),并留存归档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发放方式按《漾濞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漾濞一中高中部依法按相关规定印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发放到应入学新生家长或监护人手中。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前对学生食宿地进行安排及防疫消毒,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学生报到接待工作,为学生提供完善安全的教学和生活保障。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涉及收费的学校,严格按照收费政策执行,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事件发生。
(四)小学毕业生自行联系到县外初中就读的,开学前必须到入学通知书上通知的就读初中进行报备,说明外出就读的原因及就读学校。如不到分配的就读初中报备的,今后在升学就读中发生的一切不利情况由本人及家长自行负责。
漾濞彝族自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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