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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827E/2022-00137
  • 发布机构: 漾濞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23号提案的答复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 来源: 漾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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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并马鹏翔委员,县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并马利辉委员,张赛光委员,李微委员,马绍波委员:

你们向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出经审查立案后并案的《尽快补齐县城东片区安置用地上、下片区水、电、网、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提案》(提案编号101023号),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给我局、苍山西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办理。我局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主办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批办提案,单位分管领导领办提案,明确每件提案的经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切实加强提案办理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细落实”要求,强化办理责任,落实协商制度,提升落实效率,严格办理程序。现根据提、办、督三方参加的面商座谈会形成的共识,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你们的提案,4条建议有针对性,涉及我局职能的合理建议我局予以采纳。我局对县城东片区安置用地上、下片区、水、电、网、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是做好建设规划服务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苍山西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计划将部分安置剩余国有土地宗地拍卖资金用于县城东片区安置用地上、下片区、水、电、网、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县人民政府已安排宗地拍卖资金1000万元,拨付苍山西镇人民政府用于该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但建设资金需求还有差距。后因部分农户征地未完成,导致部分宗地无法进行拍卖。县城东片区安置地道路公摊面积费用是根据《漾濞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县城东片区上片安置地的批复》(漾政复〔2018188号)和《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县城东片区下片安置地的批复》(漾政复〔2018189号)执行,分摊面积按整个安置片区市政道路占地面积进行分摊,不存在重复计算。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苍山西镇人民政府对接,进一步梳理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将拍卖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继续进行宗地拍卖,尽快补齐县城东片区安置用地上、下片区、水、电、网、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

希望你们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并和我们保持联系。

                    漾濞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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