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仙月委员:
你向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出并经审查立案的《对河西村内沟箐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的提案》(提案编号101074号),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给我局主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办理。我局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会同办理单位对接,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主办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批办提案,单位分管领导领办提案,明确每件提案的经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切实加强提案办理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细落实”要求,强化办理责任,落实协商制度,提升落实效率,严格办理程序。现根据提、办双方参加的面商座谈会形成的共识,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你的提案,案由事实,建议具体,我局予以采纳。“苍山西镇河西村石窝铺沙坝入村道路每到雨季,路面漫水,甚至有从桃花园村下来的砂石等冲到路上,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和生活”,情况真实存在,我局也一直关注该区域地质灾害情况并积极开展了治理相关工作:经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2016年我局投入697万元在河西村实施了“漾濞县县城南片区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对该区域的地质灾害进行了工程治理,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已得到了有效缓解。你在案由中反映的“每到雨季,路面漫水”问题,主要原因为该区域排水不畅导致雨水沿道路流淌并将上部的砂石等冲到路上,影响群众出行。建议你以县政协委员的身份,民主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条件。
希望你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并和我们保持联系。
漾濞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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