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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94576647B/2022-0001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文旅局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08号提案的答复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 来源: 漾濞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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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并梅宇芝委员

向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出并经审查立案的《加快县境内古道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步伐的提案》(提案编号101008号),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给我局主办我局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主办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批办提案,单位分管领导领办提案,明确每件提案的经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切实加强提案办理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细落实”要求,强化办理责任,落实协商制度,提升落实效率,严格办理程序。现根据提、办、督三方参加的面商座谈会形成的共识,复如下:

我局认为,你的提案,选题重要,掌握情况准确全面,问题分析深入,提出建议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我局诚恳采纳,并将你委的建议融入到了我局的日常工作落实之中。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解决好保障问题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文物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向政府请求将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证文物事业经费与经济增长同步增长。二是将文物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文物工作有相对足够经费三是争取设立文物保护基金,接受社会各方面的捐款。

(二)充实和培养专业人才、加强文物专业队伍建设。一是争取提高文物工作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大对现有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将培训工作延伸至乡镇一级,保证文物工作人才需求。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适当增加编制,努力培养一批精通专业复合型人才,促进文物保护、管理、开发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加强漾濞古道保护和宣传工作

目前,我们在对文物进行保护和修缮的同时,对符合“县保”“州保”“省保”“国保”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积极申报。一是结合“世界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开展街头保护宣传活动,加大对文物保护的宣传。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与各乡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在各个文物保护单位安装责任人管理人标识标牌,向社会进行公。三是加强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三、合理规划,以旅游开发助推古道保护

我局将古道保护与旅游开发深度融合,现已规划大理苍山乐溪石谷温泉旅游开发项目,该项目利用保存完好的茶马古道平坡栗子园至上坝田段打造一个典型的自然生态为体、彝族文化为魂、山水园林为主、建筑设计为辅的集度假休闲、康体养生、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开发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元,于2022年1月开工,1~5月完成投资103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游客服务中心、茶马古道修复

下一步拟将南方丝绸之路漾濞境内核心地段的维修与保护统筹纳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工程中,内容包括:恢复云龙桥到柏木铺间的古道铺设成青石板路,在柏木铺小河上修建景观桥等,力争建成一条以古道文保单位(下街清真寺、滇缅公路、茶马古道、云龙桥)为重点,连接滨河廊道,打造古城古道沿江廊道为一体的环形休闲观光旅游线路。

四、鼎力协作,形成合力

古道保护要有长远的规划,必须多部门齐抓共管,住建部门要有切实可行的规划,严格执行建设许可,文旅部门要发挥“样板”的带动作用。只有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能彻底改变我县古道保护现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你委的合理意见建议,继续加大古道历史挖掘,在做大做强古道保护上下功夫,着力将漾濞历史文化打造成我县旅游的一张靓丽名片,助力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希望你委和你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并和我们保持联系

漾濞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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