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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1650443J/2022-00022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医疗保障局

漾濞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的公告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 来源: 漾濞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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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漾濞县域内除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省内高校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学校参保),不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杜绝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人群

2023年缴费金额为350元/人/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在上年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610元/人/年。

(二)特殊人群

1.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统一办理代缴;

2.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170/人/,财政部门按人均180元的标准定额助参保

3.低保、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230/人/,救助资金按人均120元的标准定额助参保。

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个人缴费215元/人/年,财政部门按人均135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参保。

5.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先缴后补”由个人全额缴纳后,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相关资助政策给予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再单独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

三、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在集中征缴时间内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

参保缴费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参保缴费工作村(社区)村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个人部分的征收。新参保(续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金融社保卡,到漾濞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872-7524720)。参保人也可以通过微信端(云南医保小程序)进行实名登录,再通过“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自主进行参保登记,两个工作日后,税务与医保部门数据共享,参保人可以通过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二)缴费方式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见图一)。步骤:(1)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扫码关注;(2)注册账号并登录;(3)点击进入社保缴费模块;(4)点击自主缴费或者代他人缴费模块即可缴费;(5)点击缴费电子回单开具模块开具缴费电子回单。

2.县农业银行渠道:农行微信扫码直接缴费(见图二)、云南农行微银行公众号(见图三)、农业银行APP、POS机、自助终端机、营业网点窗口。

3.县农商行(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APP(见图四)、自助终端机、营业网点窗口。

4.县税务局办税大厅:带好银行卡或者现金至县税务局办税大厅进行缴费,缴费过程中注意现金的保管以及银行卡密码的保密工作。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医保0872-7524720    税务0872-3076052

图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图二:扫一扫直接缴费

图三:扫一扫关注云南农行微银行公众号

图四:农村信用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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