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92864455N/2022-00031
  • 发布机构: 漾濞县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漾江水稳沥青搅拌站(项目代码:2206-532922-04-01-769522

建设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江镇江桥村

建设单位

云南中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理州漾濞县漾江镇江桥村,漾江镇平地坝工业片区,项目租用大理州华铄应用创新固废有限公司南部空地3600m2作为项目用地,该空地原有数间大理州华铄应用创新固废有限公司的废弃办公用房。项目新建一条紧凑型HWBC400t水稳搅拌合生产线、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1个原料堆场,不设食宿、厂房、办公用房和卫生间等设施,储油库和危废暂存间依托租用场地原有的废弃办公用房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100m2项目建成后生产的产品为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本项目总运营时间截至202212月底,在脉双线、乡道石钟线和美翕线三条受灾道路修葺工程需要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时才生产,产品产出后立即运抵道路施工现场,用于修葺受灾道路。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场地平整、道路硬化,原料堆场建设等施工,施工的扬尘主要是汽车行驶扬尘、地面料场的风吹扬尘及施工作业扬尘等。

2、水环境影响: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3、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改造危废暂存间噪声、设备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废料及生活垃圾。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烘干筒和提升机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滚筒重油燃烧废气、导热油炉重油燃烧废气,沥青储罐和搅拌器的沥青油烟等。水稳混凝土生产线上料粉尘、水泥罐仓仓顶除尘器呼吸粉尘、皮带及螺旋输送过程扬尘。原料堆场中骨料堆存扬尘、骨料装卸扬尘、柴油发电机废气、车辆运输扬尘及尾气。

2、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有水稳碎石搅拌机冲洗废水。

3、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主要有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所产生的滴漏沥青和拌合残渣、烘干滚筒加热和导热油炉重油燃烧等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水稳碎石生产线水泥罐仓和上料入搅拌机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项目设备检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和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中吸附处理沥青烟产生的废活性炭。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项目区施工道路应进行清理,减少路面积尘,保持路面平坦,定期洒水、清扫,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2)规定工地上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保证行车路线上的路面基本清洁,并对进出施工现场车辆的车轮要随时进行清洁,以减少扬尘污染。

3)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禁止露天堆放;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用隔板阻挡以防止物料撒落。

4)对施工废弃物及时清理分类,统一密封堆存。

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主要产生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施工人员为当地村民,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区也不设置卫生间,施工生活废水仅为洗手废水,该废水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期运输车辆做到合理调度,匀速慢行;不在午间、夜间施工。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因本项目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期短,施工噪声随施工结束而结束,故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交于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经和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堆存。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粉尘处置措施及要求

干燥滚筒重油燃烧废气、骨料烘干、搅拌缸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排入大气,导热油炉重油燃烧废气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3m排气筒(DA002)排入大气,沥青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入大气。水泥罐仓仓顶除尘器、水稳碎石搅拌机自带收尘设备,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围挡、皮带运输机上方设置防尘罩,使用雾炮机进行除尘。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水稳碎石搅拌机冲洗废水,水稳碎石搅拌机需要每天清洗一次,用水量约1m3/d,蒸发损耗量按照20%,则废水产生量为0.8 m3/d,经沉淀池收集后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安装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夜间不进行生产。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滴漏沥青、拌合残渣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后,与碎石料通过输送带、提升机、振动筛至搅拌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包括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烘干滚筒加热和导热油炉重油燃烧等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沥青烟采用活性炭进行处理,活性炭定期进行更换,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39-049,废活性炭用容器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使用容器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