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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659C/2022-0007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民政局

办理养老机构备案一次性告知书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 来源: 漾濞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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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办理养老机构备案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办理该项备案需要提交资料:

1、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法人登记机关、法人登记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公民身份号码、服务范围、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服务人员数、持证服务人员数、联系人、联系方式、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养老服务场所符合老年建筑规范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表格详见附件1)

2、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机构承诺如实填报设置养老机构的备案信息,并了解执行相关规定。(表格详见附件2)

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养老机构应补充的相关材料指导养老机构补正。

                                  漾濞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名称:

2、地址:

3、法人登记机关:

4、法人登记号码: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6、公民身份号码:

7、服务范围:

8、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9、养老床位数量:     (核实)

10、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11、服务人员数:          持证服务人员数:

12、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4、养老服务场所符合老年建筑规范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5、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6、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2

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设置养老机构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不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不利用养老机构的设施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不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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