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办理养老机构备案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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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该项备案需要提交资料:
1、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法人登记机关、法人登记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公民身份号码、服务范围、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服务人员数、持证服务人员数、联系人、联系方式、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养老服务场所符合老年建筑规范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表格详见附件1)
2、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机构承诺如实填报设置养老机构的备案信息,并了解执行相关规定。(表格详见附件2)
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养老机构应补充的相关材料,指导养老机构补正。
漾濞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1、名称:
2、地址:
3、法人登记机关:
4、法人登记号码: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6、公民身份号码:
7、服务范围:
8、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9、养老床位数量: (核实)
10、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11、服务人员数: 持证服务人员数:
12、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4、养老服务场所符合老年建筑规范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5、养老服务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16、开设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设置养老机构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不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不利用养老机构的设施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不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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