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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94576647B/2022-00023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文旅局

“旅行社以奖代补”措施解读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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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保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一业带百业”的重要作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受疫情持续及反复波动影响,全省先后经历了六轮暂停跨省游熔断,省外游客数量大幅下降,旅游信心受到消极影响,旅游市场遭遇较大冲击,全省文旅行业受损严重。对于文旅行业的龙头旅行社来说,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有777家旅行社有经营数据,19.6%的旅行社没有复工复产,以出入境业务为主的旅行社基本停业;此外旅行社还存在资金贷款难、人才流失多等诸多困难,旅行社在加大投入、开拓市场、转型升级等方面,动力不足、信心不足、能力不足,面临较大生存压力。

在此背景下出台的《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以下简称《纾困帮扶措施》),就是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等12个部门聚焦我省文旅行业短板弱项,坚持“普惠纾困、精准发力、扶优扶强”原则,从以奖代补、纾困解难、金融支持、促进消费四个方面提出了13条针对性举措,从而切实帮助旅行社、旅游演艺等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推动文旅市场回暖回升,促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纾困帮扶措施》中的第一条“实施以奖代补措施”第一款“旅行社”就提出,要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统计数据为基础,根据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等指标对受疫情影响和转型发展双重压力加大的旅行社,通过全省排名并对在排名前100位的企业实施以奖代补,为旅行社在稳就业、稳经营、促转变等方面提供了更为精准的纾困扶持;同时,此项措施涉及财政奖补资金4500万元,也为支持我省旅行社克服困难,改善经营状况,尽最大可能减少疫情对旅行社的冲击和就业影响,加快回暖复苏发展提供了更为高效的资金扶持。

目前,旅行社以奖代补申报工作已与3月25日正式启动。省文化和旅游厅对16个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了《关于旅行社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并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向全省旅行社企业公开发布了《全省旅行社纾困帮扶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明确,2021年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经营数据,填报1-4季度季报、2021年年报,具有对法人资格的全省旅行社均可在3月25日至3月29日期间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奖补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旅行社应认真填写《旅行社奖补申报书》,并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提供2021年度旅游组合保险购买凭证、员工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台账资料。企业申报后,将根据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制定的《全省旅行社纾困帮扶措施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全省旅游组合保险平台的统计数据为基础,遵循“坚持政策导向,兼顾区域平衡”原则,按照县(市、区)初审、州(市)审核、省级排名、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对全省综合排名位序前100名的旅行社实施奖补。

为深度发力、加速落地此项措施,现请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以奖代补措施的企业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旅行社能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参与到以奖代补申报工作当中。同时,要求申报旅行社要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所获得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多头申报、套取、骗取奖补资金,挪用资金用于理财等套利行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取消政策支持,追回奖补资金,予以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行业发展各类资金,不得享受相关企业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加快奖补资金拨付进度,争取4月完成全省百家旅行社排名的公示工作,第一时间进入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兑现到企业,真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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