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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5521/2022-0048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 发文字号: 〔 2022〕
  • 主题词: 政务公开 解读
  • 体裁: 通知

问答:解读《漾濞县落实<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 来源: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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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此方案?

1.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助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省州政务公开要点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结合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迅速高效抓好落实。为全面完成我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漾濞县落实《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哪几方面?

方案由指导思想、落实内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表构成,其中重点为落实内容,从以下21个方面贯彻落实省州政务公开要点:

1.深化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2.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3.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4.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5.深化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6.深化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

7.深化财政和审计信息领域信息公开。

8.深化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公开。

9.深化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

10.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11.完善互动回应服务。

12.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

13.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新媒体服务水平。

14.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

15.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6.推进政府公报规范化建设。

17.切实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18.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

19.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深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21.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三、方案中信息公开的主体和主要平台是什么?

我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政府各部门,主要平台为县人民政府网站,各单位需公开的信息主要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发布,任务分解表已经对各类信息发布在对应栏目进行了明确。除政府网站外,各单位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也可以作为信息公开的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有什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方案中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1.各单位在发布信息过程中要增强规范意识,严格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在满足群众公开需求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

3.各单位要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对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及时注销“僵尸”账号,完善开办程序,未向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报备并审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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