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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 来源: 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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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负责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可参见《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bi.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查阅。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职责、法定权限、领导分工;

2.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3.国务院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

4.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公告,中标公示;

5.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窗口办理事项、办理依据、材料清单、办理程序及联系方式;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angbi.gov.cn/);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1下一年229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1—1031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江中路68

邮政编码:672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7526667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漾濞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漾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漾濞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部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部门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部门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6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www.yangbi.gov.cn/ybyz/xxgkml/ysqgk.shtml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部门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3.电子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政务邮箱ybzwfw@163.com至本部门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4. 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部门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752666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5.电话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提出申请的,如实登记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电话:0872-7526667

6. 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部门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四)申请办理流程

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部门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漾濞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过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文件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江中路68

邮政编码:672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7526667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地址:http://www.yangbi.gov.cn/ybyz/xxgkml/ysqgk.shtml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部门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872—752666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72—752229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漾濞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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