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县级相关单位:
根据《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2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漾政复〔2022〕169号),对2022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安排分配,现将分配资金下达给你们。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和《漾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漾政办发〔2019〕5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
附件:漾濞县2022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表漾财通(2022)113号
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