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规划、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意见。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人才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工作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负责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发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聘、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收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一)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二)拟订全县基金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级基金管理机构的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情况;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基金管理违规违纪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退休。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人力资源市场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专业技术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障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 杨先练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丽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钧
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李玉秀
党组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杨伟超
四、办公地点
漾濞彝族自治县东片区上片(苍漾公园下)
五、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500
联系方式:0872—7524469
负责人:杨先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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