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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司法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 来源: 漾濞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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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局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结合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业务有序开展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以加强思想建设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及大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知上下功夫,在行上见成效,切实做到知行合一。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以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为契机,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主动自学、反复研读,严格执行“第一议程”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进行全面学习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灾后恢复重建等全县正在推进的大事、要事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党史党规等革命传统教育;结合中央、省、州、县指出的反面典型案例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为进一步推进局党支部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党组研究决定,通过了《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佩戴党员党徽考核办法》、《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在局机关开展全民健身工间操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漾濞司法﹒共享阅读”全民读书活动的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通过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教育参与的积极性。

2.以优化组织建设为核心,强化凝心聚力。一是建强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带头履责,坚持统筹谋划党建任务和工作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好支部建设,补选支部委员,将骨干力量选准配强确保党建工作得到有力加强。二是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党支部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工作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促共进,将党建成果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谈话、上下班签到签退等制度,努力营造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从严做好党费收缴,全体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支部按月足额上缴党费,收缴率、上缴率均达100%四是规范党员日常管理。

3.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是层层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202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同时,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司法所长共签订15《责任书》,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员共签订12《责任书》,健全了廉政建设项目任务的分工机制,将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压紧压实。二是从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强化执纪监督,公车规范管理、公务规范接待、婚丧喜庆报备等情况开展自检自查,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二)推进“两个革命”,认真开展“学做”活动

自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动员部署会;成立我局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学做”活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清单,严格按照清单扎实开展“学做”活动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学做”活动21场次。分别为:为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组织资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等力量,从2022722日至202289日止,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共开展培训10场次;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主题党日活动1次;开展“学做”活动警示教育专题会1次;开展“学好身边人 做好当下事”活动2次;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1次;开展党的二十大前期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1开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活动1次;学好身边人”先进事迹报告会1次;到挂钩村罗士登村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专项行动1次;采用“院坝会”方式开展“我为群众算笔账”活动1次;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并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申请行政复议可就近到乡镇司法所申请,大大便利了行政复议申请人。

(三)夯实法治基础,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八五”普法稳步推进。制定2022年漾濞彝族自治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漾濞彝族自治县“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普法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各项工作。

2.突出“四个一”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安排部署突出一个高、人员把关突出一个严、培养范围突出一个广、作用发挥突出一个实。培训做到9个乡镇66个村(社区)648个村民小组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培养752名合格“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承担着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等责任,是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积极投身法治实践、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是打通普法与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是基层社会治理最活跃的“平安细胞”。“法律明白人”将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联合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劝导、化解工作,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3.加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根据《州司法局 州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大司通20225)《州司法局 州民政局关于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大司通202217号)《县委普法办 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2022年度“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漾普发2022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严格考核,平坡镇高发村、太平乡罗士登村创建云南省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村,平坡镇向阳村、瓦厂乡蛇马村创建为“州级民主法治村”,苍山西镇下街村创建为“县级民主法治村”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根据《大理州司法局关于做好2022年大理州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大司通20224文件要求积极申报,提前完成了投资2万元的上邑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正在打造平坡镇法治文化长廊。

5.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普法宣传深入开展。结合4.15”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深入机关、学校、乡村、企业、宗教场所进行了普法宣传。2022年,联合相关单位共开展普法宣传18场次(利用漾濞街天在仁和广场开展普法宣传2场次、进学校3场次、进企业2场次、进宗教场所1场次、到乡镇开展巡回宣传10场次)。共悬挂宣传标语20条,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共法律服务、反家暴、反邪教、反诈骗、维护国家安全等宣传资料35000余份,宣传袋30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0多人

6.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采取工作任务项目化的方式,制定印发《漾濞彝族自治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公布“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明确全年重点普法节点、内容和计划,根据节点开展督查指导,推进落实。

(四)发挥职能作用,护航民族团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进一步营造各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县司法局按照漾濞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司法行政系统主责主业,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步活动与党支部创建活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相结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关键环节,有效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在局业务用房楼道内建设民族团结楼梯文化,对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普及。对近一年内各科股室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具体表现进行评选,局办公室和云南省漾濞县公证处脱颖而出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股室”,20个岗位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

(五)提升法治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制定印发《法治漾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漾濞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漾濞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实施方案》积极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贯彻落实,将《纲要》进行细化分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评,推进《纲要》的落实经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中共漾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治漾濞建设指标体系》,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量化,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

(六)搭建智能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漾濞县司法局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和平台”)建设。积极为群众打造“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便捷高效的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平台

2.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漾濞县公共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担任8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认罪认罚具结案件80余件,办理援助案件1件,法律救助案件21件,代书法律文书17份,开展法律宣传5场次,律师义务咨询600人次,参加检察机关值班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10人次。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案件共57件,其中民事48刑事9件,解答法律援助咨询500免费代书60余份

3.创新发展公证工作。积极落实群众“最多跑一次”工作,对办理公证咨询一次性告知办理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积极投身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国有资产处置、保全等事宜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为贫困村扶贫项目提供公证服务。认真办理遗嘱、继承权、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办理公证304件,直接深入富恒乡、太平乡漾江镇、龙潭乡为困难老百姓上门办理公证服务5跨县到达剑川县、南涧县办理公证服务2

(七)排查化解纠纷守好人民调解防线

建立以县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乡镇综治中心牵头,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村组干部紧密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开展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11件,调解成功394件,成功率达91%,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6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78件,预防纠纷106件。

(八)管理特殊群体强化规范管理能力

1.常态化开展个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悔罪意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施条实施靶向教育,重视榜样教育,加强正面宣传。

2.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严格日常监管教育。日常监管实行社区矫正对象11次电话汇报、1个月递交1份思想汇报材料;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走访、核查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每月组织1次法治思想道德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事项。三是落实好敏感时间段的监管措施。敏感时间段,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11次信息化核查上报州司法局,有特殊情况填报《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情况记录单》上报。四是开展对重点“五类”(涉黑涉恶、涉邪教、涉恐涉爆、精神障碍、吸毒)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巡控摸排,通过排查,我县无“五类”社区矫正对象。五是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手机定位系统、佩戴电子腕带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强监管效果,手机定位率90.80%以上。六是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做到奖惩分明,累计对44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七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助,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72人,累计解矫685人,现在册87人,无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其中女性82022年,入矫84人,解矫90人。

3.规范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一是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安置帮教对象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必访、心理有问题必访经济有纠纷必访感情有纠葛必访身体有重疾必访生活有困难必访的个必访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督促规范档案文书台账,用档案台账的规范推动工作落实。目前,我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410其中重点人员38

)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明确法制审核主体、人员和审核范围,截至目前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36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组织漾濞县2022年度第12期、第3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250余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免试换发全国行政执法证280本。三是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局、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案卷20卷,3卷不合格四是开展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及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全县9个乡镇、3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业务人员参加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搭建信息平台。五是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培训。制定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邀请大理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到县级相关部门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化解行政争议,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办理上年未办结行政复议1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不予受理2件。通过复议,2件维持、1复议终止,1件正在办理2.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一审),按时提交行政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3.在9个乡镇司法所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代办点。4.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漾濞彝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十一)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大理州司法局关于印发大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和大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附件1下发《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及时调整我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由原来的46项调整到现在的43项。截至目前,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500余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队伍年龄老化。多年来县司法局因政法专项编制紧缺,没有招录公务员,干部队伍缺乏新鲜力量补充,干部年龄老化比较突出,工作人员平均年龄近47.4岁,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2.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编矛盾突出部分司法所所长挂村,承担乡镇中心工作任务重,导致乡镇中心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不平衡,工作中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

3.专业人才紧缺下步工作中,财务、公证、律师等专业人员即将退休一部分人员,受编制制约,很难及时补充相关专业人才到司法行政队伍中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漾濞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训词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漾濞、法治漾濞奋力工作

(一)充实司法行政工作框架

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首题必政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凝聚思想共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诚信仰者、坚定践行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各项重点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不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控,落实网络舆情监测制度。

四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认真落实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清除特权思想和作风,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县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财务管理一单四签二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报备等制度。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选拔专业人才补充到司法行政队伍中。二是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三是继续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人手严重不足,工作开展难的问题。按照上级部署,认真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持续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抓实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信息宣传、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法治实践,抓普法品牌创建,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进漾濞县司法局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和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服务”行动,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曝光身边案件,教育警醒群众,组织策划好2022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抓好平安漾濞建设工作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调整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工作专班,加强重点信息收集共享,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集中研判,加强监管,防止两类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

加强特殊群体管理教育

利用典型社区矫正案例,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加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快推进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体运作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做好安保维稳各项工作。

(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在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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