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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漾濞县2023年龙潭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龙普-沙坝)工程(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 来源: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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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2023年龙潭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龙普-沙坝)工程(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漾濞县2023年龙潭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龙普-沙坝)工程(设计-施工)“EPC”(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漾发改复〔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代码2211-532922-04-01-699251本项目招标人为漾濞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9220152417203),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60425597U)。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漾濞县龙潭乡清河村、水竹坪村、龙潭村。

2.2 项目概况:

漾濞县2023 年龙潭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龙普-沙坝),起点接国道215线K3397+650 右侧,途经清河村、水竹坪村委会,止于龙潭乡,路线全长27.548419km。公路技术等级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投资估算总金额10345.460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172.3286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仅限于:

2.3.1工程设计部分要求: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相关配套服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设计及协调工作,根据招标人要求派驻各专业承包人员等全部设计跟踪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3.2施工部分要求: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3.3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①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 施工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的投标,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2709时00分 2023510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52309时00

6.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鉴于目前平台建设情况远程解密已经达到成熟,疫情防控所需以及降低投标人成本,本项目将全部进行网上远程解密和开标,不再接受现场解密。

请各投标人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20 分钟(时间可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10分钟(时间可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漾濞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址: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路79号

编:672500  

联系人:许工

话:0872—7522618

招标代理: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第三城映象欣城C区C3栋14层

邮政编码:650217

人:

   话:0871-66014082

   真:0871-6356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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