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赵世芝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4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3年4月27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赵世芝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钱 锴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苏丽萍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建超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漾江司法所所长;
钱健超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富恒司法所所长;
谢马宁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金红梅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核桃品牌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之日起计算。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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