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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政府办公室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 来源: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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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2023第一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3第一季度我县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13日和222第三方监测报告中我县得分为9599,网站合格。全县政府网站授权的37个部门和9乡镇人民政府2023年第季度信息发布数量、信息错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全县共发布信息628信息发布数量较去年连续三个季度下滑。一季度信息发布相对较的单位(详情见附件1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鸡街乡;一季度未发布任何信息的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民宗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平坡镇、顺濞镇、富恒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4个,信息更新无逾期现象,内容表述规范,有问题能及时整改,合格率100%第一季度未发现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组织机构信息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依然未更新。县政府办公室已多次强调要求更新相关信息,但是截至23日检查,依然有少部分单位未更新组织机构和信息公开指南(详情见附件2)。

(二)“三审三校”执行不到位。一部分单位不规范表述问题依然突出;公民隐私信息泄露问题时有发生,如经常忘记处理附件或者表格中的公民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

(三)信息发布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存在发布红头文件和带印章文件的情况;二是个别单位存在不管正文长短,直接将正文通过Word文档或者PDF文档上传的情况;三是信息发布后,不进行预览,存在明显的一些字体差异和格式错误;四是部分单位不对信息进行分类,不管什么信息都发布在同一栏目;五是部分单位在发布信息时不填写发布机构、成文日期等要素,造成信息无法归集检索。

(四)信息发布审核、撤销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前未填写《漾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对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引起争议的信息撤销时也未填写《漾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撤销审批表》。

(五)主动公开文件少,政策解读少。大部分单位在文件拟制过程中,未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审查,应该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政策和决策类信息大部分都未公开。导致部分涉及需公众知晓的政策文件未进行解读,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还未发布任何政策解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问题整改通报中的问题,请各单位对照检查,涉及的单位及时整改,未涉及的单位,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县政府办公室在工作群中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连续通报还不进行问题整改的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将在年度考核中加大扣分力度,造成被省、州通报的单位将按照《漾濞县政务公开工作预警约谈和追责机制》进行约谈和追责。

(二)规范信息发布各单位一定要注意信息发布的几点规范:一是信息发布前要判断好信息类别,找准对应栏目后再进行发布;二是尽量发布可编辑文本,便于错误检查和问题整改;三是除部分特殊文件,一般不发布带红头和印章的信息;四是发布过程中要填写齐全各类要素,并使用纠错功能进行错误检测;五是信息发布成功后要进行预览,对明显的格式错误要及时改正。

(三)落实好各项制度。各单位在发布信息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信息发布前要填写《漾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通过“三审三校”确保所公开的信息无错误、无涉密、无隐私泄露。在撤销一些引起争议的信息时,要严格落实信息撤销审核制度,避免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同时,将信息发布审核、信息撤销审核的相关审批表作为政务公开档案留存备查。

(四)做好解读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文件制发过程中公开属性的审查,在成文日期后一行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字样。对于需广大群众知晓的政策文件,在起草的同时将政策解读文件一并起草,同步审核。请涉及要求进行政策解读的单位(详情见附件3)于4月12日前提交政策解读文件电子版至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联系人:冯实,电话:13529653414,邮箱:1767651474@qq.com)。

(五)做好日常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照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漾濞县落实<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中的任务分解表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在日常工作中。信息相对较少的单位,做到每两周在政府网站至少保持更新1条信息。

附件:1:漾濞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

2:漾濞县政府网站机构职能信息、信息公开指南检查情况

3:政策解读负责单位

4:漾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5:漾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撤销审批表

   6:漾濞县2022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及结果

20234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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