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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8819430T/2023-0003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人社局

安薪行动之普法强基:致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
  • 来源: 漾濞县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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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广大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你们走南闯北、奋力打拼,用勤劳和汗水为家庭创造财富,为社会贡献力量!你们辛苦了! 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大家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必须要写进去,而且要写清楚的,比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要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大家一定要保存好纸质的劳动合同,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

二、一定要确保自己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在工程项目工作的农民工朋友,要配合用工单位将自己的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这将确保大家的工资通过工资专户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不要交给他人保管,不要将取款密码告诉他人。

三、一定要及时确认自己的应得工资。配合用工单位做好工资核算,把自己应得工资确认清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工资公示期间,大家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要及时通过公示的渠道反映。大家要保留好工资清单,这是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的重要维权证据。

四、一定要掌握正确的维权方式。进入工地工作前,大家要注意施工现场悬挂的维权信息告示牌,上面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维权投诉方式等信息,大家可拍照留存。如果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支付),可以向工地项目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欠薪事实,沟通协调处置;或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五、一定要依法理性维护个人权益。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时,请你们注意依法理性维权。涉及人数较多时,可以选出不超过2-3人的农民工代表反映问题,切勿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要以追要工资为名帮助施工企业或包工头讨要工程款,避免因过激行为或扰乱公共秩序而受到公安机关的追究。

希望在外拼搏的你要做一个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农民工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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