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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1650443J/2023-00019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医疗保障局

新生儿参保登记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 来源: 漾濞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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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儿参保登记条件: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参保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民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全年均可其办理参保登记,集中缴费期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特殊核定推送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三、参保登记流程:新生儿出生后进行落户——复印户口册第一页和新生儿个人信息页并携带户口册原件到漾濞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局参保窗口办理或登录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云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线上办理。咨询电话:08727524720

本政策于2023531日起执行。

                      漾濞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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