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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5521/2023-00099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漾濞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8日
  • 发文字号: 漾政任 〔 2023〕 8号
  • 主题词: 任职
  • 体裁: 通知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明韬等7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8日
  • 来源: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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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陈明韬等7同志任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12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3725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明韬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颜智婷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吉兴贵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刑事侦查中队队长;

李树国  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巡警中队队长;

王漾红 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平坡派出所副所长、交通警察大队平坡中队队长;

何海春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队长

20237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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