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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政府办公室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 来源: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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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2023第二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3第二季度我县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52日和525第三方监测报告中我县得分为90.589.5,网站合格。全县政府网站授权的37个部门和9乡镇人民政府2023年第季度信息发布数量、信息错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全县共发布信息463信息发布数量连续四个季度下滑。二季度信息发布相对较的单位(详情见附件1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二季度未发布任何信息的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供销社、县民宗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特色产业培植服务中心、漾江镇、平坡镇、顺濞镇、富恒乡、太平乡、龙潭乡、瓦厂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信息报送系统、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3个,信息更新无逾期现象,内容表述规范,有问题能及时整改,合格率100%第二季度关停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发现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不重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信息发布,不上报相关工作情况。漾濞县2023年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总量越来越少,大部分单位今年来只发布了几条信息,在第一季度通报的基础上,还是有部分单位连续2个季度未发布信息,比如: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县民宗局、平坡镇、顺濞镇、富恒乡。621日前要求各单位上报各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只有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文旅局、县政府新闻办上报了相关情况,其他单位都未上报。

(二)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少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前未认真对信息进行审核校队,未填写《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导致不规范表述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单位未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发布,且每季度未对政府网站登录密码进行修改,存在网络安全隐患风险。三是各政务新媒体未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导致出现问题较多,且整改、问题处置不够及时。

(三)业务技能不熟练。一是少部分政府网站授权单位,信息发布上不熟练,存在信息对应栏目不准确,“一键排版”“纠错”等功能不会使用等情况,信息存在表述错误,排版不美观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人员对信息的敏感度不高,哪类信息有可能存在公民隐私,需要重点检查等情况判断不明;部分表格、文档存在隐藏信息无法及时发现并处理,导致出现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

(四)政策解读未落实。一是主动公开文件少,除部分人事任免文件外,其他类型文件主动公开较少,尤其是一些政策性的文件也未标注主动公开。二是需让广大群众知悉的政策性文件未在政府网站公开,且文件起草单位未按照“三同步”规定,同步起草、审批、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占比高达4%(扣分项),对我县在全州年度考核和各单位在全县的年度考核成绩影响较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信息发布,对照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漾濞县落实<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中的任务分解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季度和二季度未发布信息的单位,请做好整改、补录工作,下次检查发现未整改,将在年度考核中加大扣分力度。

(二)加强制度落实,提高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前做好校对、审核工作,发布过程中做好排版、纠错工作,发布后查看预览效果,确保每条信息不出问题。二是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授权单位要尽量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好密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定期修改密码。三是各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建立、更新日常管理制度(包含责任划分、账号管理、信息发布、日常检查、应急处置等内容),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请各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于721日前报县政府办备案(联系人:冯实,邮箱:1767651474@qq.com。四是做好敏感信息的审核工作,尤其对其中是否含有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检查、删减,避免公开信息中出现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

(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请各单位正确理解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的区别,在做好宣传稿件发布的同时,多将本单位行政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文件和所持有信息的公开属性审查,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和可以公开的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的要求,做好相关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请涉及要求进行政策解读的单位(详情见附件2)于7月14日前提交政策解读文件电子版至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

附件:附件1:漾濞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

     附件2:政策解读负责单位

20237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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