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马春红等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122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3年7月25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马春红 免去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分局局长职务;
茶丽枝 任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分局局长;
杨 发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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