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1524178X3/2023-00056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卫生健康局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来源: 漾濞县卫健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漾濞县卫生健康局


一、漾濞县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行为干预、随访管理、临床治疗、关怀救助等工作。

(十二)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战略高质量实施,促进漾濞县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有关部门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漾濞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漾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漾濞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漾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漾濞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漾濞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漾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漾濞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漾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漾濞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漾濞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漾濞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漾濞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漾濞县卫生健康局、漾濞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含卫生应急股职能)规划财务股(含健康产业发展股职能)疾病预防控制股中医药与人事科教股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股(含行政审批股职能)防治艾滋病股医政药政管理股体制改革和信息化股、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股、老龄健康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三、领导班子分工

党工委书记  党组书记  局长  刘永珍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  苏黄英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防治艾滋病股、医政药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信息化股,质量强县,河长制等工作。联系县人民医院、顺濞镇卫生院、富恒乡中心卫生院、太平乡卫生院。横向联系县政协办,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州卫健委体制改革和信息化科、医政药政管理科(州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防治艾滋病科。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秦青梅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规划财务股(含健康产业发展股职能)、基层卫生妇幼保健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等工作。联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平坡镇卫生院、漾江镇中心卫生院、漾江镇双涧卫生院。横向联系县政府办、政府口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州卫健委规划财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完成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元华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中医药管理股、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股(含行政审批股职能)、老龄健康股,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卫生监督所、县中医医院、鸡街乡卫生院、龙潭乡中心卫生院、瓦厂乡卫生院。横向联系县人大办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州卫健委法规监督和职业健康科、老龄健康科、行政审批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医疗管理科、中医发展科。完成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云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含卫生应急股职能)、疾病预防控制股、人事科教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会等工作。联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苍山西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向联系县委办、党群口、社会群团组织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州卫健委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科)、人事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宣传科技教育科。完成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方泉(保留正科级待遇协助局长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

杨宋宝(保留副科级待遇协助局长完成爱国卫生、防治艾滋病、老龄、职业病工作。

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的前提下,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班子成员实行AB角制,苏黄英和刘元华、秦青梅和李云互为AB角相互补、相互配合完成好工作任务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局领导的职责分工,对相关工作进行请示汇报,各乡镇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定期不定期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单位工作情况,以便局领导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办公地点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苍山西亲和巷3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700,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7524817,传真:0872-7524817。

  负责人:刘永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