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补齐国家卫生县(镇)创建工作短板,全面提
升我县国家卫生县(镇)创建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抓细抓实县乡(镇)市容环境卫生,全面规范农村自建房工地管理,达到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
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的目标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县(镇)创建任务。
二、摸排范围及时间
(一)摸排范围:各乡镇辖区内的在建、拆迁自建房和计
划于10月前动工的自建房。
(二)摸排时间:即日起至7月14日。
三、管理规范
(一)规范堆放物料垃圾。严禁占道堆放物料、乱堆垃圾,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二)规范进行施工围挡。施工工地要围栏遮挡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牢固、稳定。围挡外侧环境保持整洁,不得堆放物料、机具、垃圾等,围挡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
(三)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规范做好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方案、分片包干、建立台账,帮助农户抢抓工期,指导、规范自建房工地管理,力争10月份前建设完成一批,未完成的做到规范管理。工作台账(详见附件)于7月14日前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县创卫办。邮箱:ybxwjjawb@163.com,传真:7524131。
(二)广泛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创建卫生县(镇)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的积极性,确保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
(三)开展督导督查。县创卫办督查指导组要进一步强化督
导督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推进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要安排专人进行督办。
附件:乡(镇)自建房管理工作台账
漾濞县创建国家卫生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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