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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司法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 来源: 漾濞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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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业务有序开展,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以加强思想建设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对大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知上下功夫,在行上见成效,切实做到知行合一。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以职工例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为契机,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主动自学、反复研读党的各项最新理论。同时认真抓实,严格执行“第一议”制度,开展“阅读半小时,提升一整天”读书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进行全面学习。上半年共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3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次,组织开展“漾濞司法·共享阅读”8讲。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围绕全县大事、要事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上半年组织召开支委会6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员大会1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开展“双报到双服务”2次。

2.以优化组织建设为核心,强化凝心聚力。一是建强支部班子。局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带头履责,坚持统筹谋划党建任务和工作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好支部建设,补选支部委员,将骨干力量选准配强,确保党建工作得到有力加强。二是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局党支部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工作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促共进,将党建成果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支部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各项制度,努力营造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四是规范党员日常管理。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继续培养1名;从严做好党费收缴,全体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支部按月足额上缴党费,收缴率、上缴率均达100%。党支部不断加强“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的管理运用和达标创建工作,支部全体党员都能熟练使用“云岭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积分评定、“云岭先锋”夜校、党员随身听、党员“双服务”等信息平台进行学习理论知识、交流工作经验。

3.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是层层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同时,局长与分管副县长、局长与副局长和司法所所长、副局长与各股室长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了廉政建设项目任务的分工机制,将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压紧压实。二是从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强化执纪监督,就公车规范管理、公务规范接待、婚丧喜庆报备等情况开展自检自查,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二)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1.抓住“关键要素”,强化组织保障。漾濞县司法局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就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为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细化了工作措施。

2.抓住“关键环节”,提升队伍建设。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为基础,采取集中轮训和常态化培训的方式,组建了一支基层普法工作骨干队伍,积极参与到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创建等活动中,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9场次,参加人数1000余人。

3.抓住“关键区域”,助力基层治理。以“法律七+N进”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向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发挥普法志愿服务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开展送法进乡村、进集市、进企业、进校园、进宗教、进家庭、进机关等活动,通过设置法治宣传栏、举办法治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方面的困难事、操心事、烦心事,真正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实际行动助力基层治理建设。截至目前,共开展普法宣传187场次,法治讲座5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9997余份,宣传袋6960余个,悬挂横幅标语134条,现场咨询142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6.05万人次。

4.抓住“关键时期”,强化家长依法带娃。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以学校开家长会为契机,紧扣老师、家长关注的问题,找准需求、选对内容,通过校园广播、法治课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防范性侵害等内容,帮助家长在法律上解“惑”、在育娃上解“困”,进一步延伸“普法触角”。

5.抓住“关键群体”,提高普法实效。根据妇女、老年人、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普法,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定期开展“普法进万家”“法援惠民生”“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法助农民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需求的主题宣传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

6.抓住“关键节点”,提供“互动式”普法。紧紧围绕“3·8”妇女维权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漾濞二月十九街等特殊节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民生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7.抓住“关键阵地”,夯实法治文化建设。从夯实载体、拓宽渠道、注重需求等多方面着手,依托现有休闲公园、活动广场、主干道路等公共资源,打造了别具特色的“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完成了漾江镇“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以“宪法、民法、刑事案例、民法典案例”等内容设置板块,做到让墙壁“说话”、让走廊“教学”,实现了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能够随时随地学法。

8.抓住“关键问题”,做到有的放矢。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实际为问题导向,聚焦婚姻家庭、经济纠纷、邻里纠纷等突出问题,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摸底排查,将普法强基与人民调解职能职责相结合,通过日常走访、网格巡查、入户上门等形式,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法律宣传,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59次,受理矛盾纠纷143件,调解成功119件,成功率为83.22%。

9.抓住“关键人员”,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监管+普法”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过程中强化普法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入矫解矫宣告、集中教育、见面个别谈话、实地查访时融入法律知识内容。“帮教+普法”在安置帮教对象报到、首次谈话、入户走访时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截至目前,共在微信群推送普法内容27条,集中教育学法5次,个别谈话普法29次,首次谈话学法30余人次,入户走访普法200多次,有效避免了“两类人员”再犯罪,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全力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制定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漾濞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组织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动员会议通过到弥渡县、剑川县学校创建经验和做法,加强创建工作督导,努力年内创建达标。

(四)搭建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1.漾濞县司法局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和平台”)已建设完成。积极为群众打造“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便捷高效的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平台。

2.法律顾问全覆盖。一是我县通过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方式集中聘请县乡两级法律顾问,已实现县乡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村级法律顾问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顾问队伍由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能够及时为广大群众解答咨询问题,需要律师解答的帮助及时引导律师给予解答。

3.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22件;解答法律咨询301人(次),解答来电咨询39人(次);代写诉状45份;安排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46件。漾濞县公共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担任8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认罪认罚具结案件28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12件,代书法律文书15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7余人次。

4.创新发展公证工作。积极落实群众“最多跑一次”工作,对办理公证咨询一次性告知办理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司法局的中心工作及普通公民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促进和保障民生问题的解决。在开展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法律援助、对普遍当事人减收公证费,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公证事项87件,办结87件,其中合同(协议)类21件,继承34件,招投标类28件,其他公证事项4件,业务总收费49050元,截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00人次。,到龙潭乡开展上门办理公证服务1次。

(五)压实层级调解制度,发挥人民调解防线作用

印发《漾濞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建立10“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覆盖全县9个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类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各村、各站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化解时限,确保矛盾纠纷“限期及时化解、案结事了”。调处中心成立大大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矛盾纠纷有地方找、有地方受理,明确解决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解决了一直以来群众“多头跑、重复跑、不知往哪跑”的难题,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认真做好经常性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加强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工作。我局结合我局实际,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运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思路”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调解员、公职律师参与行政调解,有效化解3件矛盾纠纷,做到“定纷止争”。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5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32件,预防纠纷14件,共受理矛盾纠纷143件,调解成功119件,成功率为83.22%,其中,邻里纠纷23件、山林土地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14件、征地拆迁纠纷7件、生产经营纠纷1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7件、损害赔偿纠纷1件、合同纠纷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件、劳动争议纠纷9件、民族宗教纠纷1件、环境污染纠纷1件、其他纠纷20件。

(六)加大特殊人群的管理力度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

1.常态化开展每个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悔罪意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靶向教育,重视榜样教育,加强正面宣传。

2.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手段。“在矫通”进行信息化定位核查。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3人,其中女性5人,无未成年人员,重点管理对象26人,使用“在矫通”定位核查76人,实行一周一定位打卡的管理,另外7名社区矫正对象属于老年人,使用老年机或者没有手机。“在矫通”使用率91.57%,“在矫通”监控率91.57%。严格矫正对象奖惩,做到奖惩分明,累计对44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3.全力做好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按照司法部和省厅州局的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建成集综合办公、执法监管、教育帮扶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实现综合一体化运作,目前,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成,其他工作正在推进。2023年全县共计开展调查评估4例,接收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36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6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女性5人,给予警告处分0人次、训诫处分2人,执行地变更迁出0人,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执行0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3人,无脱漏管和负面舆情事件,社区矫正形势总体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全县共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454人,重点帮教对象40人。2023年共衔接刑释解矫人员46人,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100%。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明确法制审核主体、人员和审核范围,截至目前全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36件。

2.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组织漾濞县2023年度第1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考试实际参加75人,参考率100%。考试通过75人,通过率100%。免试换发全国行政执法证30本。

3.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局行政执法案卷15卷,均为优秀。四是完成合同、征求意见审查26件,提出专业建议。

(八)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办理上年未办结行政复议1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3件维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一审),按时提交行政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队伍年龄老化。多年来县司法局因政法专项编制紧缺,没有招录公务员,干部队伍缺乏新鲜力量补充,干部年龄老化比较突出,工作人员平均年龄近46.76岁,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编矛盾突出。部分司法所所长承担乡镇中心工作任务重,导致乡镇中心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不平衡,工作中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

专业人才紧缺。会计专业人员已退休,受编制制约,很难及时补充相关专业人才到司法行政队伍中。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半年,漾濞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漾濞、法治漾濞奋力工作。

(一)以党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工作

1.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凝聚思想共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诚信仰者、坚定践行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各项重点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3.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不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控,落实网络舆情监测制度。

4.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认真落实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清除特权思想和作风,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州县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财务管理“一单四签二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报备等制度。

5.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按期完成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各项工作。

(二)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重点,不断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1.认真落实《漾濞彝族自治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加强督查指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年内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达标。

2.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3.严格落实《漾濞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

1.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加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快推进“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体运作。抓实“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按照大理州司法局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苍山西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做好安保维稳各项工作。

2.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选拔专业人才补充到司法行政队伍中。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人手严重不足,工作开展难的问题。

(四)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突出法治实践,抓普法品牌创建,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进漾濞县司法局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和平区)建设及推广应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服务”行动,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曝光身边案件,教育警醒群众,组织策划好2023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重点,不断推动特殊人群规范化管理工作

利用典型社区矫正案例,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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